逍遥策第一卷请君入瓮by佟樱
一.佳人别路转愁肠
秋天。
凉意习习,天清气爽。
如此明媚的日子,实在不适合离愁。
萧瑟的秋天,才是分别的好时机。
还好路旁种满的枫树,不时飘落几片红叶。
多得这些红叶,气氛才有了些萧瑟。
也是多得这些红叶,秋红才能把那句分别说出口。
这天,枫叶很美,这天,秋红也很美。
像是在庆祝自己的重获自由,秋红特地把他们第一见面时,所穿的那件大红绸衫子拿了出来,套在身上,也把她当初行走江湖,为她夺得无数名声的“霜叶剑”佩在腰间,脸上施了两年多来都不曾再在她脸上见过的脂粉,手上坠了两个出自京城首饰名家莫大手笔的龙凤雕花玉琢,裙间又佩了个锈工精致的香囊。
春光满面,神清气爽,她本来就粉妆玉琢,现在更是添上几分艳丽娇媚。
反观一旁的梁十三,则黯然失色多了。
他的面色苍白,面目平板,身材不特别魁梧,衣服更连平整也称不上。
他一身灰色布衣,整个人看来又土气又木纳,站在秋红旁边,简直连成为衬托红花的绿叶的资格也没有。
因为,他不配。
充其量,他不过是红花根下的烂泥。
梁十三从来不是武林的公子,所以,他也从不在意自己的衣着、自己的外貌——只除了今天。
与情人、特别是与一个她已变心但你依旧对她有感觉的情人离别,人总是难免会别扭一点。
总是会不由自主地想很多事,特别是——自己的缺点。
不论他本来是否一个在意自身的人。
“我走了。”
梁十三送秋红,一直送到离舞枫山庄二十多里外的官道还不肯回去。秋红心里有些不忍、也有些得意,只得低低地说了这三个字,阻止了梁十三欲伴随的脚步。
无论如何,这人总是天下闻名的、兵器谱上亦占一席位的“无踪手”,眼前这个落魄的样子并不是她想见的;但身为女性,有一个身份地位如此显赫的男人为你倾倒,总也是件赏心之事,那份虚荣和优越感是很难驱除的。
“……我走了。”
梁十三久久没回答,最后开口,也不过是重复了对方的话语。只是这三个字里包含了多少失落、无奈、悲哀、绝望,却不是外人所能知道的。
梁十三虽然不是公子,却是个言出必行的君子。因此话音刚落,秋红只觉得眼前一花,那个老是穿着灰色布衣,看来跟一个普通的农民或者苦力没什么区别的男人,就在她面前消失了。
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使开他鲜为人知的绝世轻功,离开了。
也放了她自由。
梁十三与秋红,是在三年前认识的。
那个时候也是秋天,萧瑟的秋天。
秋红在赶往洛阳参加“铁竹”贾平古八十寿宴的途中,一时心血来潮抄了小路,却被江湖上声名狼藉的“落花三淫贼”昆氏兄弟给挡住了去路。
秋红是个女侠,而且在江湖上是为数不多几个不靠面孔家势、只凭手下真功夫闯出一番名堂的女侠。她手上那把一尺十寸的“霜叶剑”配上她自创的“枫天十三式”,其实是可以抵挡那三个无耻的淫贼的。
但这江湖中能做淫贼的,轻功好、会使mí_yào是两个必不可少的条件。昆氏三兄弟武功够不上秋红,使药的功夫却是一等一的好。
秋红的失擒,实在是非战之罪。
而那千钧一发的时候,梁十三出现了。
之后事情的发展,并没什么好说的。因为这种事情在江湖中几乎每天都发生,一点也不希奇了。
以结果而言,便是——梁十三救了秋红。
自那天开始,秋红就爱上了梁十三,无可救药。
那时候的梁十三,依旧的一身灰衣,依旧的土头土脑。
但,这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他的武功。
还有,他救了她。
梁十三平时行为低调,在武林中,他不是名人。
他自二十岁出道至今,干过的大事不多,手下赢过的人也不多,平时他的名字在江湖人闲聊时出现的机率更是比任何人都少。大家虽然知道江湖中是有这么一个人,但却从来不曾注意他——因为他也没地方可让人注意。
但自从秋红爱上他、或者该说他也爱上秋红的那一天开始,他就突然地,变得异常惹人注目了。
先是在与“勾魂剑”申雨的约战中胜出,然后又单枪匹马地挑了在太行山落草为患的“草蔻曹家”一门九个兄弟,更在之后的洛阳武林论剑大会中,一举打赢了为世人看好的青城派接班人“雁平剑”霍北戎,差点没气得心高气傲的霍大少挥剑自刎……
梁十三不是武林的新人,但在那些日子里,他跟一颗新星也没什么区别。
直到后来他与秋红的关系曝光,大家才明了一个本来低调得像块石头的人,为什么突然有了这么大的转变。
爱情,真是奇妙——当时才刚与梁十三成为朋友没多久的“逍遥侯”夏古月,曾说了句这么样的话。
梁十三很爱秋红。
为了她,他什么都肯做,即使那些是他之前惟恐避之不及的事。
他去成名,去成家。
就在他认识秋红没多久,江湖上就多了一个“无踪手”,多了一座舞枫山庄。
想当然尔,这山庄是专门起给酷爱枫树的秋红的。
然后,顺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