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养个媳妇真是麻烦,还要照顾他的小脾气!
安戈恃宠而骄地想。
大军定在三日后班师回朝,彼时,在这场仗立过大功的将士都会跟着方羿一同回去述职。
只是,霍邦的归期得滞后一段时间。
他本就驻守在边疆,离漠阳有五六日的路程,这次出来打了半年的仗,旧城的兵将有些浮躁了,经常出一些小面积的动乱。
他不放心,打算回去看看再去华泱。
离开的那日,方羿和封若书亲自出城相送。
容国的文武之首都来送他,霍邦很是受宠若惊。他说,我就一个大老粗没见过这么大阵仗,方羿点点头,说了几句离别的话,送他一面护心镜作念想,拉着马回城了。
“霍先锋还是太谦逊了。”
方羿走了,自然只有封若书一人相送。他今日没有穿战场上的劲装,一身白底挑染墨竹的衣袍,袖口的边缘也是素淡的颜色,仔细才能看见上面的竹叶纹路。腰封较寻常的宽一些,近乎一个成年人手掌的长度,将腰部的线条勾勒得很贴合。再加上浅淡的铅灰色及地披风,擦除了他身上最后一丝烟火气,清雅皎皎,宛若云上轻风。
“你,极少穿这样素白的颜色。”
霍邦挪不开眼睛。
封若书浅浅一笑,道:“这是往前师兄送的,他独爱素白,是世间最衬这颜色的男子。”
他嘴里的师兄,指的是云舒君。
“世间最衬这颜色的男子”?
怎么会?
霍邦不以为然地看着他,以及在披肩的绒毛中若隐若现的笑。封若书的唇色很浅,但被雪白的颜色一衬,又显得红润了一些。
他觉着,封若书大概是穿什么颜色都好看的人。不论是从前的蓝,还是现在的白。
“国师为何喜欢水蓝?”
封若书的思绪飘到远处,道:“从前年少,跟着师傅去了一趟珩域,那地方山水相间,美得恍若仙境。我无意中瞧见了一方蓝湖,远远看着水天一色,只觉得天幕垂了地,魂魄也要跟着去了。”
“后来呢?”
“后来,我捧起湖水一瞧,发现那水并没有颜色,只是天空湛蓝,水便也湛蓝了。师傅说,这是自然之境的戏法,也是眼睛的戏法。都说眼见为实,但有时眼睛看到的也并非是真的,需要亲手剥开最后一片幕布,方可见真实。”
这话让霍邦思忖了好一会儿,才道:“军师的师傅,定是一位高人。”
“嗯。”封若书点头,“他是身在尘世,又看破尘世之人,我和师兄都很敬仰他。”
霍邦道:“所以,那之后,军师便钟爱水蓝的颜色?”
封若书道:“不错。”
霍邦问:“那今日,军师为何要穿白色?”
封若书垂眸,道:“为了它。”
“它?”
封若书浅笑着掀开披风,亮出怀里的小毛团,那东西雪白的一只,缩在封若书的臂弯里浅眠,柔软的耳朵耷拉在头顶,粉红的舌头时不时伸出来舔两下爪子,惬意极了。
霍邦瞪圆了牛眼睛,错愕着双手接过,道:“这是......雪狐?”
封若书道:“正是。”
那雪白的毛团子换了地方,又在霍邦的怀里找到个舒适的姿势,张嘴打了个呵欠,露出精致獠牙和粉红的龈肉。眼睛微微掀开一条缝,湿润地滑出半滴眼泪,爪子抬起来挠了挠,又睡去了。
封若书伸手摸了摸它的脑袋,柔柔笑道:“将军送你的护心镜,打仗时能用到。但我这人终是个儒生,手边的都是文房四宝,没什么刀枪武器。前日听蛮疆大王说雪狐的寓意是吉祥平安,我便问他讨要了一只,权当是借花献佛罢。望你在边疆驻守时,常保平安。”话说完,又揣测着看了他一眼,“霍先锋可还喜欢?”
霍邦心里痒痒的,压在身体深处的某种情感就要喷薄而出。
“军师送的,末将自然爱不释手。”
“那便好。我没怎么见过雪狐,不会挑物种,看它漂亮便要了来,还担心你不喜欢来着。”他自顾自说着话,蓦然留意到霍邦一直盯着他,眼睛里不知装着什么情绪,他一时间没看明白,于是问,“怎么了?”
霍邦咬了咬后槽牙,隐忍着道:
“此去一别,不知何时才能再见。”
这话一落,封若书也有些忧伤,却还是好言劝道:“人生聚散原本寻常,既然有聚有散,那么散去之后未必不能重逢。你我有缘相识一场,自然有缘再见。”
霍邦垂下眼睛,盯着一处石坑,“军师常在国都,我终年固守边疆,中间隔了半个容国。见面怕不是那么容易。”
封若书低眉想了想,道:“霍先锋不是还要回华泱述职么?彼时我在国师府置下酒宴,与你不醉不归如何?”
霍邦的眼睛陡然一亮,“如此甚好!”然后又想起什么,“那时,我定要把我压在心里的话都说出来,一字不落,全都说给你听!”
他深藏在心底的爱慕,总要让这人知晓的!
封若书一愕,随即展开笑颜,“好,那我便在国师府静候霍先锋了。”
霍邦欢声一笑,连说了三个好,然后便往远处走。走了一小段又自己跑回来,焦愁道:“哎我还是现在说了罢,夜长梦多,保不齐出什么岔子呢!”
封若书不知道他的心里话,也不知自己便是他的心上人,一头雾水地瞧着他,“也好。”
对上那双纤柔的眸子,底气十足的霍邦瞬间又怂了,呆滞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