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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清早,其他人都还没有来上班的时候,一个身材略显圆润的年轻姑娘正忙着仔仔细细的擦着一张办公桌,地面上还有没有完全干透的水渍,显然也是被擦过的,外面是寒冷的冬话就尽量不出声,马凯和林飞歌差不多,也是个话篓子,所以一天下来,被自己的师傅汤力差一点憋出病来,就跑来投奔了戴煦,而自己原本则应该跟着一个叫钟翰的刑警实习,结果来报道的第一天,带队老师才一走,那位钟前辈就以他的x格不适合带实习生为由,也把自己塞到戴煦这里来了,而戴煦倒是一副一只羊也是赶,三只羊也是放的态度,一点都没计较。
在这个过程中,林飞歌大致是有两点感触的,第一点是觉得惋惜,因为他们刚一被分到刑警队实习,就已经听说了钟翰是刑警队乃至a市公安局里出了名的帅哥,就这么错事了一个和帅哥亲密接触的机会,作为当事人的方圆倒是不大在意,却让林飞歌扼腕不已。林飞歌的第二点感触,就是方才的那一幕,三天下来,三个实习生里,戴煦就只记住了方圆一个人的名字,不管什么事,永远都是用“方圆还有那两个同学”来称呼,这让林飞歌这个自称是“嫡亲”的徒弟心里面或多或少的感觉有些不平衡。
“哇!真的假的?师傅,一上来就是碎尸案啊?我们的运气这样到底算是太好,还是太不好?”
后排已经坐满了,方圆也没有挑选的余地,只能硬着头皮,厚着脸皮,开门坐在了副驾驶的位置上,屁股还没坐稳,就听到林飞歌的一声惊呼,当“碎尸案”三个字钻进她的耳朵时,方圆的心里冷不防的打了个突,之前虽然在警校学习了三年多,但毕竟都是理论远多于实践,实验中心的标本室虽然也参观过很多回,但标本毕竟是标本,和血淋漓的尸体并不完全是同一回事,没想到这才实习的第三天,居然就被他们遇到了x质这么严重的案子,并且他们三个人还被允许跟着一起去出现场,方圆的心里实在是不知道该喜还是该忧。
戴煦可能也是被林飞歌和马凯吵得有些头大,表情十分无奈的嘿嘿笑了两声,半开玩笑的说:“就权当是帮我给你们三个一份‘见面礼’了吧。”
方圆没有林飞歌那么不拘束,再加上坐在前排,就更不好意思扭着身子问东问西,生怕惹了人讨厌,只能竖着耳朵听马凯他们和戴煦的对话,很快她就听明白了,就在今天早上,公安局接到一起报案,在一个单位的家属住宅小区里,有人发现了疑似人体残肢的东西,体积不大,应该是已经经过了肢解处理之后的一小部分,并且已经被流浪猫狗啃食得不成样子,要不是上面有身体的某个部位,让人一看就联想到了人体器官,可能g本不会引起注意。
戴煦介绍这些情况给他们的时候,语气非常镇定自若,似乎已经对这种案件和场面都习以为常,并不稀奇,开车的汤力表情也始终是一成不变的淡漠,反倒是三个第一次跟着出现场的年轻实习生,在听过了大致的介绍之后,心情从最初的兴奋,渐渐变得更多是忐忑了。
“前辈,”方圆作为本地人,那个报案人提供的现场地址她是知道的,并且家里的一个远亲就住在那附近,周围并不荒凉,所以即便开口的时候有点忐忑,怕自己问了傻问题会让人留下不好的印象,但还是忍不住开了口,小心翼翼的扭过脸问戴煦,“假如是杀了人肢解,一般不是抛弃或者掩埋在荒郊野外人烟稀少的地方比较方便和保险么?为什么这次的案发地点是市区呢?”
“你这个问题问的很好,只可惜问早了,”戴煦耸耸肩,两只大手一摊,“没到现场去看过,没有了解到具体情况之前,我也回答不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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