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薛红红坚持己见,“我见过的男人也不少,就只有他让我觉得值得托付。哥,你不在家的时候,娘大大小小的道理都跟我讲过了,我什么都知道。你反对我,是觉得我这个决定太草率。你说得对,叶盛兰根本就不认得我,我今天才见到他第一次。那个时候他正把街角上缩着的小乞丐们聚到一起,给他们发吃的。当时有不少公子哥穿金戴玉地走过去,不但躲着那群孩子,还投给叶盛兰鄙夷的目光,又因为叶盛兰长得漂亮,有的人还色眯眯的。这些叶盛兰都没有理,他只是带着孩子们回了一个大院,一个一个地教孩子们写字。哥,你反对我是因为你没见过叶盛兰。”
“我反对你只是怕你一时头昏脑热,害了自己。”白术摸摸薛红红的脑袋,“红红,你没和他相处过,不了解他,只凭一面的确是太草率了。这样吧,我们在长安多留一个月,我和你一起观察观察这个叶盛兰,若是到时候你还喜欢他,哥哥再帮你想办法,好不好?”
薛红红答应了,接着就跑回房间独自羞涩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长安(六)
既然有了一月之约,白术便选了个日子去葳蕤戏班子听叶盛兰唱戏。
葳蕤戏班子是长安城中最有名的戏班子,几乎所有高门大户逢节过寿都要请葳蕤戏班子去唱戏。一个是因为葳蕤戏班子的戏子各个唱腔标准,一身戏骨;一个是因为葳蕤戏班子的剧目繁多有趣;还有一个,就是因为戏班子的台柱子是叶盛兰。
叶盛兰被赞色艺双绝,一双桃花眼流转不尽fēng_liú,倾诉不尽风情。
白术到场的时候戏已开场,他看不出叶盛兰的真容,只能看着那张带着浓墨重彩的脸演出戏中的悲欢离合。白术不懂戏,却能够从叶盛兰的顾盼之间读懂一句句戏词的意思。叶盛兰是为戏而生的,所谓未成曲调先有情,不过如是。即便他不唱,不动,也能演尽戏中的情,戏中的意。然而他唱了,便如大珠小珠落玉盘,声声婉转,激荡起人心底最隐秘柔软的那个部分,余音绕梁,三日而不绝。
听过一场戏,白术不得不承认,叶盛兰是个极为精彩的人物。每个人都有自己擅长的领域,就如薛衣人被冠以“天下第一剑”一样,叶盛兰可算是戏曲界的翘楚了。
他不急着去见叶盛兰,听过一场戏就转回了客栈,给薛红红留下尽量多的努力空间。说实话,即便是这个游戏世界里,戏子也是不受尊重的,人们已经习惯了将戏子视作玩物,大户人家和戏子之间的腌臜更是屡见不鲜。在这种情况下,薛红红却看上了叶盛兰。
薛红红看上的不是叶盛兰的容貌,而是那份艳丽之下的温柔。这让白术很欣慰。然而他俩的确是不般配的。
白术想起在不久前的夜晚他默默念叨给自己听的“初恋论”。
所以说爱情有时候实在算得上是劫难。
“你在想什么?”三七已经在白术身后跟了半天,白术却一直没有发现,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和平时的温柔和煦大不一样。三七犹豫了良久,都要跟进客栈了,才开口询问。
“在想叶盛兰……嗯?三七?”白术回过神,发现自己想了半天的“初恋”就站在自己面前。
三七沉默不语。主动问话已经是他的极限,白术的答话更是让他不知如何继续这场对话。叶盛兰?他见过。跟在偷偷跟着薛红红的薛斌身后见到的。是连对美丑并不敏感的他都觉得十分漂亮的一个男人。白术难得一见的在街上走神,就是因为那个人?
三七莫名觉得心里不舒服,不等白术说出第二句话就遁出了白术的视线。从小倌馆回来后他就变得怪怪的,总是在打盹儿的片刻里梦到些桃色片段。然后他会在一个激灵之后醒来,将那些旖旎沉淀到心底最秘密的角落。他想见到白术,又担心白术察觉到蛛丝马迹;他见了白术,又因为白术的神思不属更加神思不属起来。
这还是他吗?
三七只好又蹲回客栈的房顶上吹风了。
白术没来得及拉住三七,让三七跑走了,不禁有些担心。三七难得主动找他搭话,不知是想找他说什么却没有说出口。他当然想不到是“叶盛兰”这三个字戳到了三七刚刚变得敏感的神经。
所以他继续分出了心思去观察叶盛兰,以判断叶盛兰是不是妹妹的良配。那之后他又见过叶盛兰两次,都是偶然碰见的,并没有相互引见。
一次是路过一家高门大户的围墙边,见到叶盛兰一招鸳鸯腿踢得妄图轻薄他的富家公子撞了墙;一次是走过街道,见到一间大院的门敞着,叶盛兰握着一个孩子的手扳正那孩子的握笔姿势,而薛红红坐在旁边一脸满足地研墨。
叶盛兰的鸳鸯腿练得不错,可是拿出真章来,连薛红红也打不过。叶盛兰的脸长得太好,比薛红红好看了太多,若是他俩换个性别,也许更加登对。不过能让薛红红收起双刀安静地坐在一边研墨,上面的这些也就都不是问题了。
白术在一月之约还剩下三天的时候正式拜访了叶盛兰。
叶盛兰的住处就是那个教孩子们写字的小院,房子很朴实,摆设很整洁,并不符合他作为知名旦角的收入。可是这份不符合挺让人喜欢的。
分宾主落座后,白术直白地表明了来意:“叶公子,我是红红的大哥,薛白术。今日冒昧叨扰,是为了舍妹的事。”
叶盛兰勾唇,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