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见方锦书肯如此相助,胡姨娘双手合十连续念了好几声佛,头脑前所未有的清明,神秘的一笑,道:“我知道你要问什么。”
胡姨娘伸出手,捋了捋方慕笛散下来的碎发,声音极其温柔:“笛儿,你不知道你有多美。”
而且,因为她不通世事,美得纯净而清澈。试问,哪个男人能抵挡她这样纯粹的绝美?她只要能走出这里,走到诗会上,一定能引起一场风暴。
这件事,成败在此一搏。错过之后,将再无机会。
方慕笛不清楚她自己的美丽,跺了跺脚,不好意思道:“娘,你在说什么?”
胡姨娘的神情逐渐变得坚定起来,拉着方慕笛回到房内,郑重其事道:“笛儿,有些话我必须提前跟你说了。怎样,做一个女人,又该怎样吸引男人。”
她年轻时,是流落在茶馆里卖唱的歌女。容貌称不上绝色,却长于风情,想要迎娶她做妾的男子也有好几个。
最终,她被方柘的容貌和家世所吸引,不在乎他的瘸腿,使出手段贴上了他,进了方家。
对如何取悦男人,胡姨娘自有一套心得。
只是,方慕笛的身上好歹流着方柘的血。她一直以为,庞氏再怎样,也不会如眼下这般无耻,便没有教过方慕笛这些本事。对她自己的过去,她羞于提起,也更不愿让女儿身上有着她的影子。
但这个时候,再顾不得那么多了,只好将她以往的本事一一教给自己的女儿。这么一来,听得方慕笛面红耳赤,又知道胡姨娘所说的这些,关系着她此举的成败,只好低着头听下去。
“为娘不担心没人看上你,我只担心,那人家中有无妻室。”胡姨娘叹了口气。
诗会上固然都是青年俊彦,但方慕笛这样两眼一抹黑的闯进去,根本不知道他们的门第家境。
对方慕笛来说,若是碰上个富家公子、高门子弟,不论对方有没有妻室,她也只有为妾的命。最合适的,便是那寒门学子,若是正在准备明年春闱的举人老爷最好。
方慕笛虽然是庶出,毕竟有方家这块招牌在,嫁给寒门学子做正妻很合适。哪怕婚后日子清贫一些,对方至少有举人功名在身,慢慢熬总会好的。
听胡姨娘讲出心头隐忧,方慕笛道:“不知娘所说的寒门学子,该怎么分辨?”胡姨娘眼睛一亮,自己怎么没有想到,教女儿分辨各色人等呢?
随即,便拉着方慕笛的手,絮絮叨叨起来,教她如何辨认男子身份。
“你看那衣料华贵言谈无忌的,就都是富家公子了。若行为低调,喜穿云锦,极有可能是世家子弟。这两类人,你千万不要惹,这样的高枝,我们攀不起。”
“寒门子弟,有的是狂生、恃才傲物。有的会很自卑,甘为走狗。你要找那种目光中正平和、不卑不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