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她上高一的时候母亲林岚送的,价值不菲,就因为这,叶知秋可没少被同学冷嘲热讽过。说她炫富。
从那个时候叶知秋便明白了一件事情,在这个世个,无论是你过得好,还是过得不好,身边最不缺的就是闲言碎语。
所以走自己的路很重要,在人生的旅途上不偏离航线的最好的办法就是提前对一切作出安排。比如事业,比如家庭----配偶。
叶知秋端起面前的杯子,喝了点饮料,眼睛仍旧盯着陆北南。
这是个完美的男人。
“我送你的东西,你好像从来不戴。”陆北南有些无奈地摊了摊手:“今年情人节那款项链可是我专门从拍卖会上买来的,本来以为这次你会戴。”
一款坠着蓝宝石的链接,很清爽,适合这种季节,也适合这次的出游。造价近百万,叶知秋对它的价格印象深刻。
是很好看。不过叶知秋仍旧选择了当前脖子上佩的这款,黑色的绳子吊着一个红色的珊瑚水滴石。与坠子相呼应的是手上的链子,红色的珠子串在金色的链子上。
陆北南若有所思地点点头:“你肤色好,戴什么都好看。”
这不是奉承,陆北南对自己的眼光有着绝对的自信,他的口吻很平淡,没有鄙视的意思,淡然道:“不过这是我认识你以来,你戴过的最廉价的饰品。”
果然差距太大,还是很容易被区分。
叶知秋笑了下:“是的,不过我还是选择了它。”
叶知秋昨天夜里没睡,把阿弥送给她的地些小玩意一样一样地清了出来。接受这些东西的时候,叶知秋只觉得感动,过后便不大在意了。
阿弥送的东西,每样都很廉价,地摊得不能再地摊。叶知秋自小便习惯了凡事精益求精,在装扮上也是如此。虽不追求样样奢侈,但至少款式不能马虎。
当初的时候,她以为这些只能当纪念品。早上出门前却鬼使神差的将陆北南送的那条项链替换了下来。
这是叶知秋第一次来冰岛,大自然的鬼斧神鬼确实令人感到震憾。秋天的冰岛是七色的,绿色的极光,蓝色的无际,金色的落日,红色的果实。
要是阿弥在就好了,我可以讲给她听。
阿弥很喜欢彩色的东西。
长勺街头的公交站的候车的人寥寥无几,小吃摊却有三四个,千欢的烧烤车在其中滋滋地响着。
阿弥闻着烤串的香味,听着面前一辆车一辆车地开过。
“千欢,刚刚过去的那辆车是什么颜色啊,很大吧,那么响。”
“反正声音大的全是公交车,你没感觉灰尘都跑脸上了吗?”千欢懒洋洋地翻着铁板上的火腿回答道。
嗯。阿弥能感觉到灰尘跟尾气在周身扑腾着,她其实不太喜欢呆在这里,可是唐果去上学了,她只能出来找千欢。
不呆在家里就不会一个人忽然就哭鼻子。
知秋还要过五天才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