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美国政府能够一开始就跟我国政府一样自律,严管公权力的用枪,只怕今天也能跟我们国家一样和谐吧?所以,呼吁一项技术带来的便利和透明度时,不仅要看理论,还要看这种透明度能够被谁掌握。如果只有强势一方可以利用这个工具,弱势一方不能用,那这种工具还是不要也罢!”
谷和仁的话颇为引起了几个悲天悯人评委和部分观众的共鸣,一时之间心理的天平又向复旦大学队方向有所倾斜。
但冯见雄立刻刁钻地接过了话:“很高兴对方辩友承认了这一点——也就是说,问题并不在于互联网有可能扩大个人行为透明度、减少隐私范围。而是在于,我们要确保互联网技术发展带来的透明度,可以公平地被社会各方所使用。既然如此,我们还限制互联网科技发展干嘛?在这个问题上,你我双方不是达成共识了么?剩下要谈的,只是如何确保公平的问题了!”
复旦队四名队员闻言都是一愣,顿觉这句话着实难以反驳。
“对啊!要关心的,应该是新技术带来的信息透明度,如何被穷人富人、有权人无权人公平调用的问题,而不是限制技术本身的发展啊!这个角度说的太好了!”主持人萨贝宁觉得眼前一亮,再看场内观众时,大多数人似乎也被这种分析说动了。
“不……不对!对方辩友这是在用理想主义想当然!我们今天讨论的是一个社会问题,不是乌托邦的理论,所以任何观点都应该结合社会实践,有可操作性。
请问对方辩友:当今世界,究竟是像我国这样警察和人民都没有枪,凶杀案更少、更安全;还是像美国那样,警察和人民都人人有枪凶杀案更少?如果确保人人都公平有枪这点暂时无法做到时,是不是一竿子禁枪更加有社会责任感?”
冯见雄反唇相讥:“你的类比根本没有可比性!”
谷和仁立刻追问:“说话要有证据,那倒是请你举出‘未来让贫寒者和富贵者拥有同等调取互联网透明数据’可能性的社会模式来!千万别等哪一天,你的家人因为互联网带来的个人信息泄露,导致被诈骗得惨不忍睹时,你再来追悔莫及!”
“当然可以!”冯见雄毫不示弱,“我觉得互联网带来的数据透明度提升,和历史上曾经有过的任何一次都没什么本质上的区别。正如人人可以买摄像头进行安防监控,人人也都可以买dna鉴定仪鉴定某个公共场合最近有哪些人来过了。
未来,只要程序合法、诉求合理,任何公民应该都有权提出调取公共监控数据、每一个离婚案的当事人,都该有权公平地申请电信/移动公司公开自己配偶的gps行踪记录。只要国家的法律保障,确认这种诉求在调用权限上是对所有人公平的,就没有问题。
而且,刚才我方说过,隐私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特定历史阶段,也就是‘陌生人的社会化大生产、分工协作’阶段时,才产生的。为的就是解决‘这是一个陌生人的社会,如果别人知道我的情况而我不知道别人的情况,我就有可能有危险,吃亏了’这个问题。而在熟人社会,是不存在隐私权这个概念的。
未来,正是互联网带来的数据和信息技术的大发展,有可能从根子上就消灭掉‘陌生人协作社会’这个隐私权存在的社会基础,把人类重新拉回到熟人社会,既然如此,隐私权还剩多大意义呢?一个更加透明、互相了解的世界,难道不是更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