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没有当庭宣判,但是法学会就量刑问题已经大致达成了一致: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因为她已经怀孕了,再判处三年缓刑。另外赔偿办公厅若干流通券――遵照办公厅的意见,没有突出杨继红和林小雅的奴隶身份,因而没有叫杨继红的主人杨欣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是由她本人承担。赔偿的名目也叫“培训费”,而不是“身价”。
至于缓刑期间的安排和缓刑之后怎么安排,马甲已经交代给法学会的人做具体的研究。争取把相关条例都拟定出来,不但要尽量做到让杨欣武满意――法学会已经被他满面愁容的骚扰了很多次了,为此人送外号“杨白劳”――还要“有法可依”。
全部的法律文书已经在锁在这审判庭法官办公室的保险箱里,就等着明天过个场了――从某种意思上说这是一次经过精心排练的“演出”,但是马甲认为这样的演出是很有必要的,归化民和土著们可以通过这典范式的审判来了解元老院的法学理念。
“长,喝茶。”东门市法庭的一个归化民工作人员端来了茶。
“好。”马甲接过茶杯,喝了一口,茶水不凉不热,微温适口。他刚刚惬意的吐出一口气。一个工作人员就敲门进来了:
“长,临高时报的潘潘长来了,她想采访你。”
“请她进来吧。”马甲眉头微微一扬,这大洋马最近活动的很频繁。在《临高时报》和《每周要闻》上刊载了很多取瑟而歌的文章――而且和程咏昕过从甚密。有人汇报说:潘潘还向她泄漏了一些原本应该保密的资料。
潘潘走了进来,马甲注意到她的面色灰,眼脸浮肿。过去那头闪闪亮的金开始黯淡。而她一度让男性元老们垂涎凹凸有致的身材也有了增加尺寸的迹象――岁月果然是把杀猪刀啊:一转眼这活泼青春的美国女学生都快三十岁了。
不过她这么一副心力交猝的样子,说明她最近的心境十分复杂。马甲知道在那位“程程宝贝”编织出来的网络里,潘潘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欢迎您。”马甲站了起来,举起双手迎接,“我就知道您会来这里。”
“当然,这次的审判意义不一样。”潘潘有点敷衍的握了握他的手。“即使丁丁不叫我来,我也会来得。”
潘潘在他对面落座。谢绝了茶水。
“我是来这里采访的――”
“我知道。是为哪家媒体采访呢?”
“《临高时报》、《每周要闻》,还有《启明星》。”
“好家伙,三家都全了。”马甲微笑着。从抽屉里取出几页纸来,“这是我们法学会为这起案件拟得稿件材料,你可以直接用在《临高时报》上。这是上好的普法案例。”
潘潘接了过去,草草看了一眼:“是必须原稿刊还是仅仅供写稿的时候参考用?”
“最好是原稿刊。稿件的目的是通过这起案件的报道来宣传元老院的新法学理念。当然您进行一些润色和删改我也不反对。”
“ok.”潘潘点头。把文章放入随身的采访包里。接着她从里面掏出一个采访机来。“接下来我要为《每周要闻》做采访――我录音你不反对吧?”
“当然不反对。”
潘潘开始问了几个常规问题――这些都在马甲的意料之中――他按照预先的准备一一做了回答。
“其实在元老院里,包括嫌疑人的主人杨欣武,都有一种想法:认为女仆是奴隶,完全可以按照故意毁损物品的原则来审判,这样她就可以按照毁损物品而不是故意伤害或者杀人罪来审理,法学会对此怎么看?”
马甲轻轻咳嗽了一声:“女仆是元老的私人财产这点的确没错。不过在法学上,私人财产也是分为房产器具类死物和家禽牲畜类活物的。二者在法律上不能等同。其次,‘奴隶是会说话的工具’这种理念只存在在早期的奴隶制度中。在随后的历史时期,也包括我们现在所处的历史时期。不管东方还是西方,都承认奴隶是‘人’,只不过是民事权力不同的‘人’。以我们元老院作为本时空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势必要废除奴隶制,所以在此案的审理中不宜引入这方面的法学理念。”
“这么说无论是杨继红还是林小雅,都是等同于归化民的地位。”
“是这样的。”
“既然如此,三亚的奴隶劳动怎么说呢?”
“这与本案无关。我可以不回答你。不过简单说来,三亚存在的现象只是暂时的,并非一种制度化的常态。这是我们在草创期间采用的临时性应急性的手段。”
“这是否是一种虚伪呢?”
“我个人的看法是,元老院在使用奴隶劳动上不存在虚伪的。毋须讳言:奴隶是元老院的工业化进程中的‘燃料’或者‘消耗品’。元老院即没有宣称要拯救他们的灵魂,也没有说他们是没有进化不完全的人类。”
“还有一种言论认为,女仆作为元老最亲密的生活伴侣,应该享有某些法律上的特权。毕竟元老院的理念是‘元老更平等’。法学口对此有什么看法呢?”
“这显然是不合适的。‘人人平等,元老更平等’,这才是我们的理念。”
“我不是在否定你们制定的法律,而是在提出一个现实问题。这个所谓的‘更平等’实际就是承认了人是不平等的。人如果是不平等的,那么他们的处罚也将有阶梯的。所谓元老犯罪可以得到豁免是明确写入共同纲领的。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