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部案就这样结束了吗?
并没有。
至少要将它的影响力扩大化。
这是皇帝对贪污军饷的一次雷霆手段。
大明朝的军政烂成一坨屎,普通边军一个月差不多0.8两银子,可真正到手的,0.2两?
甚至有许多根本拿不到钱。
拿不到钱,时间拖久了自然就哗变,军心不稳,起来,走下来,走到百官面前。
百官低下头,不敢直视天子。
“朕今日不需要你们说话,你们听着就好。”
“朕今日要宣布崇祯新政,你们听好了。”
“第一、咱们来提一个明确的目标,朕来定一下,前十年,朝廷的主要任务是解决老百姓吃饭问题,朕要每一个老百姓都能有饭吃。”
可能吗?
十年?
当然不可能!
但这事目标,目标是目标,目标定出来就是让大家往这方面去努力的。
这是一个大目标。
大目标提出来后,各个省要做具体的计划,自己提出省的目标,做计划拆解。
这就是下面人的工作了。
皇帝是要提出最高战略方向的。
显然,皇帝现在把格调定了。
第一个十年计划,解决粮食吃饭问题。
“第二、擢升宋应星为农政院督部,辖制全国农政,地方凡是与农政有关官员,从地方官府剥离出来,全部归属农政院!”
皇帝此话一出,所有人心头皆是一颤。
这第二条,见牵扯到具体行政框架的问题了。
为什么要这么分?
当然也是有原因的。
古代的官僚架构不够垂直。
为什么这么说?
例如地方的知府这个角色,既有地方的民法权,也有行政权,还可以调动少部分的兵。
民法权就是如果出了官司,知府或者知县亲自审案。
行政权就不必多解释了,这是知府该有的权力。
至于调动少部分兵,这属于兵权的范围。
最严重的是,税收权也在知府手中。
这是多项权力混合在一人手中,这样不出现大规模的腐败才怪!
而小到一个地方的农业,例如水渠的兴建,也是知府来管,这里面就有巨大的油水。
要降低地方的腐败,就要给地方分权,且相互归属中央朝廷垂直管辖。
而地方农政便该如此。
由朝廷垂直管辖,地方农政官员除了向知府汇报,还需要向朝廷汇报,而不是什么事情都汇聚到知府那里,统一由知府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