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读书网 > 重生耽美 > 重生之未落风 > 第174节
开门,看着门前的人,清风笑了。

门前男人一头耀眼的紫发,慵懒的靠在对面的门板上,狭长的凤目非常迷人,最是让人移不开视线的,是男人眼中夹着欢喜的光芒。

“哟。”男子生声,沉稳的声音很好听。

“嗯。”清风掀开了面纱,同时,在男子的眼中看见了惊讶,“你的眼……”

“我反天了。”一句话,在莱恩的心中留下了难以平静的波痕,若是其他人说反天了,他会以为是什么地方的家乡话,但是这人的口中,那反天的意思,他……有种微妙的明白感。

“为何?”走廊到尽头,都没有人。两个人就这样面面站着。莱恩对清风是有感情的,但不是爱情,可这份感情又很深刻。它不在于爱情和友情之中,当然也不是亲情。在莱恩的眼里,清风是特别的存在。

许是清风才五岁时给他的印象太过深刻。

在清风的眼里,莱恩是算得上朋友的,虽和怀尔亚恩不同,可也能列入生死之交里。

“我破坏了自己的规定,反抗了自己定的戒律,我爱上了人类。”人类两个字,道明了彼此的身份,也让莱恩明白,这人,不是人。

那么……莱恩知道,这人是仙。

房间里,几碟小菜,一壶美酒,人生之意啊。

“你需要我帮忙?”没有问事情的经过,也不问事情的理由,今日这骄傲的少年会出现在自己的面前,莱恩便知了几分意思。

“是生死之战。”清风知道,跟这个男人说话不需要客气。可哪怕不需要客气,他又凭什么让对方冒着生命危险去帮助自己?

“无妨。”莱恩一诺千金,“因为我不会输。”活得够久了,也就寂寞了,寂寞了,就需要伴了,有了伴,就如同家,家人有难了,自然要帮忙。

莱恩的自信从来就是没有理由的,想当年即使面对着比自己强的敌人,他也是自信满满的。反之,这个男人就是输了,也是输得骄傲。

既然是生死之交,莱恩就需要安排好下一任继承人,所以他需要时间,三天,就三天的时间。

三天后

莱恩正式告别了格莱恩,其实在很久以前,他就想这么做了,只是一时找不到时机,清风这次的事情,给了他一个机会。

在所有格莱恩的成员里,唯有那个三少爷是知道原因的。

老板是因为那个突然出现的神秘的,才决定退位的。

“为了他吗?”三少爷坐在椅子上,一颗紫葡萄塞进嘴里,很甜,他喜欢吃甜食。

“不是知道了吗?”莱恩坐在三少爷的对面,对三少爷喜欢吃甜食的习惯不敢恭维。

“问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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