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距离太远,异能攻击不到,可若等那小子靠近,他们又极有可能被发现,所以毙了最好。
旁边一个娃娃脸少年听了,很快架起起枪,但还没瞄准,枪身又被人推开。
“许队?”娃娃脸有些诧异。
“消音器消音效果不佳,同样会把它们引来。”
“可……”
“我去引开它们,你们帮我掩护。”皮衣男子当机立断,说完便扔下望远镜离开。
众人一阵面面相觑,很快,络腮胡也起身,说:“去帮忙。”
娃娃脸少年见了,没说话,但却跟了出去。
其他人看了眼持刀女子,女子豁然起身,说:“去帮忙。”
向寒一路狂奔,就快到超市时,一辆全副武装的越野车忽然疾驰而来。向寒瞳孔骤缩,就快相撞时,对方忽然猛打方向盘,车身一个急转,瞬间停在他面前。
向寒不及多想,拉开车门就钻进去,还没坐稳,车就再次急转,箭一般冲了出去。疯狂涌上来的丧尸瞬间将车身铁皮砸出凹洞,随即又被急转甩掉。
“谢了啊兄弟!”向寒抹了把汗,转头见对方一身皮衣,手上还带着黑手套,不由好奇:“大哥,这么大的太阳,你不热吗?”
话音方落,他忽然感到一阵冷意从对方身上散出,是真的,绝对不是他被对方的眼神吓怂,产生了心理错觉。
“唱歌。”就在他讪讪闭嘴时,皮衣大哥忽然开口。
“啥?”向寒一时没听明白。
“唱歌,把丧尸引过来。”皮衣大哥又解释。
“哦哦。”虽然不明白为什么要这么做,但人家毕竟救了自己。
向寒绞尽脑汁想了两秒,便清了清喉唱道:“大哥你家乡有400斤鸭卖,是送到巴拿马?是咧是咧~是咧是咧~要~来干……”
“滴——”皮衣大哥忽然猛按鸣笛,向寒立刻闭嘴,过了一会儿后,忍不住小心问:“那个……是不是唱的太难听了?”
“呵呵。”
将丧尸从超市外引开后,皮衣大哥连秀几次车技,终于在队友的掩护下,成功甩开丧尸。
在离超市不远的地方停下后,皮衣大哥忽然打开车门,对向寒说:“滚吧。”
向寒看见他的动作、神情后,瞬间呆住,下意识说:“这位大哥,我们好像在哪见过。”
络腮胡正好扛着枪过来,听见后忍不住闷笑,斜睨向寒一眼,说:“小子,这种搭讪方式早就过时了。”
向寒没理会他,眼睛紧盯着皮衣男子,脑海中疯狂翻找许延泽的资料。等找到后,看清资料中那个人的长相,他忽然捂住心脏的位置。
皮衣男子诧异的看他一眼,但很快便不再理会,拉开车门下车。
向寒忙跟着下去,一把抓住他,可憋了半晌,却不知该如何开口。许延泽现在还没穿越,压根不认识金宝晗,更别说现在的他。
许延泽见他憋的满脸通红,不由也怔住,随即狠狠皱眉。
络腮胡仔细看了看他俩,然后摸着下巴暗忖:乖乖,这个一脸衰气的小子不得了,不会是看上他们队长了吧?还有两人这架势,真是‘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
就在他看戏时,许延泽忽然将向寒的手甩开,不悦道:“老子没兴趣干屁股,滚远点。”
向寒瞬间呆滞,一颗激动的心转眼落地,‘bia叽’摔成两半。
尽管明白对方不认识自己,没啥可计较的,但向寒还是忍不住怨气横生。
没兴趣?你下辈子怎么忽然就有兴趣了?哼!说话这么粗鄙,啊呸!
吐槽完,他又乐颠颠的跟上去。
“大哥,你们几个人啊?要去哪?加我一个呗?”
根据女主重生后的情节,渣男被丢下后遭遇丧尸,正好被许延泽所救。得知许延泽的佣兵小队要去曙光基地,忙说自家多有钱有势,如果这些人能带上自己,到了曙光基地,好处绝不会少。
许延泽压根儿不想理他,但队里有人起意,最后还是带上他了。不过,他们中途与女主一行遇上,渣男很快被搞死。
向寒虽然不想被女主搞死,可既然佣兵小队有许延泽,那他必须得跟着。
见许延泽进了超市,向寒连忙跟上,但刚走两步,就被络腮胡拦住。
“小子,我们没追究你把丧尸引来这儿的事就已经够意思了,别不知好歹啊。”
这时,其他队员也三三两两的回来,看见向寒后,目光皆无善意。
向寒不由气馁,暗想:看来还是得试试渣男的办法。
想到这,他立刻清了清喉咙,说:“知道我爸是谁吗?吴铭起!”
络腮胡掏了掏耳朵,说:“无名气?”
“……”向寒瞪他一眼,再接再厉道:“我们吴家以前在京中,不说数一数二,那也是数三数四。就算是现在曙光基地,我爸绝对也有人脉、有权势,只要你们能带我去基地,想要什么好处都行。”
“吴铭起?”持刀女子皱眉重复一遍。
“让他进来。”许延泽忽然淡淡开口,络腮胡这才让开位置。
向寒立刻钻进去,但没走两步,忽然撞上一个硬邦邦的身体。他抬头一看,就见许延泽正面无表情的看着他。
向寒下意识想干笑,但转念一想,又觉不对。他现在可是渣男富二代,要嚣张跋扈,于是立刻又昂起头,与对方直视。但身高有差距,直视不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