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间的人,皆是半只脚踏在黄泉水中的。谁也说不准何时一个趔趄,便倒在了这黄泉里。或是病,或是伤,或是命......都可能令黑白无常随时降临于他们身侧,毫不犹豫地索了他们的魂魄。
前一日还笑着与你告别的人,可能再见时已是阴阳相隔。
“我已经废掉了许多日子......”他将双唇在宝玉含着关切的眸子上印了下,低低道,“剩下的这些个日子,我再不愿浪费在她身上了。”
宝玉听了这话,不禁沉默。
护国公府便像是一个泥沼,其中的柳清、孟夫人、寒烟的姨娘并寒烟,皆是这泥沼之中的不由自主之人。
说不清过错究竟在于何处,然而处处皆是错。柳清因着醉酒,一时忘情幸了丫鬟;丫鬟只当这是绮梦一场,哪成想自己已然珠胎暗结?而孟夫人则知晓自己已是不能有儿女的了,故而将这孩子留下,可到底也是眼中钉、耳中刺,终究是容不得他。
然而如今,柳清已然逝世,丫鬟亦为了寒烟而自缢而死。只留下一个孟夫人,恍若行尸走肉般活在这世上,已然没有了一丝活气。
寒烟原本恨她。自幼时起便恨。
这种恨意是深融于骨血之中的,恨她逼死了姨娘,恨她将自己锁在那间漆黑的小屋子中,恨她纵容奴仆欺侮于他——他甚至想着,若是她死了,自己是不是便可于阳光下生活了?
可是恨意过后,又剩下了些什么呢?
唯有空荡荡一片。
说到底,孟夫人也不过是个被背叛了的可怜人。
“所以,我不会再回府了,”寒烟轻轻道,“那个护国公府的庶子早已经随着柳清下葬了,名为柳宴之。而我,自今日起,与护国公便不再有一丝牵连了。”
宝玉蹙了蹙眉,低声道:“可是孟夫人无儿女——”
“我已令柳家族人寻出一个方才五六岁的稚子过继到她名下,”柳寒烟云淡风轻道,“也算是与她一个念想吧。那孩子哪怕是为了名声,也定会好好照顾她到终老的,总比我这么个令她厌弃的人好。”
说罢,他方低下头,于宝玉面颊上亲昵地蹭了蹭:“只是这般,我便不是什么尊贵的国公爷了,之后也无什么俸禄了,宝玉可要养我?”
宝玉展颜一笑,斩钉截铁道:“不养。”
柳寒烟:......
等等,这和说好的不一样!
“你今日说,你是赘婿,”宝玉挑眉道,“如今换过来,如何?”
柳寒烟:......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更何况他眼下是靠着宝玉养活的。只得委委屈屈地低下头:“那,我是媳妇儿。我吃的不多,皮囊也算得上赏心悦目,和当今圣上也有几分交情,可帮着打点朝中事务......夫君,养我可好?”
宝玉满意颔首:“既是这般有用,那便勉强养了罢。”他顿了顿,又笑道,“谁让你这名字,都是我取的呢。”
只怕是取名字之时,便已结下了这份不可轻易解开的缘分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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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知柳寒烟是如何与当今皇上说的,在面见完圣上之后,不仅自己做了户部尚书,当上了宝玉的顶头上司,还明晃晃领回来了一张圣旨,要与宝玉大婚。
只是大婚之日,众宾客酒酣脸热之时,却有一桌客人个个面色紧绷,将手中的筷子捏的死紧。
半晌之后,方有一人率先开口:“去抢亲,如何?”
“好主意。”另一人摩拳擦掌,“待我先将那混蛋揍上一顿!”
“冷静些,”桌上有一人淡淡道,“只怕他早便料到了,如今将那些兵士都请到了这里,有五六十人之多。只怕敌他不过。”
“果然还是下毒吧!”一人砰的一拍桌子,怒道,“我的宝玉弟弟,不能这么就让他拐走了!”
“哥哥,你冷静些,”他身旁的青年拽了拽他的袖子,“他连酒都不沾唇,手中拿的还是银筷。”
“那如何是好?”
众人面面相觑,一时间竟都生出了几分无可奈何来。许久之后,方有人咬牙道:“此时不行,总有下一次——我定要光明正大地将人抢过来!”
而装扮的颇为喜庆的新房之外,也有一株木樨嫩芽晃动了下自己嫩绿的叶子,忽的抽出了自己的根,转眼化作了个白白嫩嫩的婴孩来。
可见,蓝颜祸水从来都不是那般轻易拐得的,只怕柳寒烟的前路......还有很长很长。
只是这些,都是后话了。
作者有话要说: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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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下这三个字,宝宝简直不能更激动啊啊啊啊啊!宝宝要出去跑三圈!!!
为什么要写这样一个故事?
从一开始这篇文的点击就算不上好┑( ̄Д  ̄)┍贴吧里也有亲说,如果把宝玉换成黛玉,估计会有更多人愿意看。毕竟在我大晋江,站在二房这一边的到底还是少数。
然而我也不是站二房的,我只是为宝玉可惜罢了。
从一开始起,曹公笔下的宝玉就有着种种不足——懦弱、不愿承担责任、甚至有些女孩子气......可是,他也是红楼中难得的为女儿着想的人了。他到底是本心良善的,也从来没有做过什么坏事,我觉得,红楼文中对于他的一致批判,其实是有失偏颇的。
比如作者君就从来不懂,贾赦那种出卖自己女儿还到处沾花惹草不把人命当回事的人到底有什么好洗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