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启力顿了半秒钟,抢在蒙骁开口之前继续说:“那些都没有。只有泡面、番茄炒蛋和酸辣土豆丝可以选。”
蒙骁站起来,拿出自己的路杖——一根儿臂粗的树枝。
“你干嘛?”兔启力懵逼。
“去看看有没有野味。”
“你难道还会打猎?”兔启力顾着眼睛问。
“我最擅长打猎。”
没有理呆立的兔启力,蒙骁走出了屋子。伸展胳膊和腿,活动一下全身,坐久了人总是比较虚,蒙骁开始担心自己的体力、武力会继续下降,回到草原适应不了。
兔子成窝,虽然不是群居动物,但是总会呆在同一区域。蒙骁往他之前发现兔子的树林方向走。没有背包,脚也好多了,没用多久他就发现了兔子行动的踪迹。
勾着腰,蒙骁在草丛、灌木中搜寻。在搜索了数个温暖背风的阳坡之后,找到了一个兔子洞。兔子洞还是蛮隐蔽的,覆盖着鲜艳的野花,不用手拨开,根本发现不了。
蒙骁找来干柴和湿柴,毫无惜花之心地践踏了野花,点燃干柴、混着湿柴放在兔子洞口一起烧。浓烟灌入洞里,蒙骁一眼不错地盯着洞口。
几分钟过后,兔子就受不了地蹦了出来,迅速向坡下逃窜。蒙骁拿起路杖,当头劈下。狡猾的兔子转了一个方向,蒙骁竟然只刮着一下。
横扫一棍,蒙骁将兔子掀了起来,跌在地上,肚皮朝上。又是一棍子,打在兔子的肚子上,可怜的兔子含恨九泉。
提着兔子回到别墅,兔启力已经把饭菜给做好了。见到他手中的兔子,兔启力也不惊讶,高兴地接过回到厨房。
其实兔启力真没指望蒙骁能猎到什么。亲眼见到兔子,他除了高兴还是高兴,有兔子肉吃了。事实已经证明,蒙骁就是个逆天的存在,再会一项打猎,也不值得惊讶。
在大厅,过了五分钟,蒙骁见兔启力还在和兔皮奋斗,忍不住进入了厨房。兔启力的围裙上、手上弄得鲜血淋漓。兔皮成了癞皮,却还顽固地挂在身上。
“你不会扒皮吗?”蒙骁夺过了兔子。
“不会。”兔启力打开水龙头洗手,“以前都直接买处理好了兔肉。”
洗干净手,兔启力开始欣赏蒙骁扒兔皮。本来血腥的场面,在蒙骁手中,也有了美感。顺畅、有节奏的动作,显示了他扒的皮不少,也许他原本就是一个猎手——一个古老的职业。
兔启力最喜欢吃兔肉了,所以花了大精力和热情来做,幸好家里调料、香料都齐全。他做了一个干锅兔,还没有出锅,蒙骁已经被香气勾引得流口水了。
兔子端上桌,蒙骁早就准备好的筷子伸了过去。兔启力用双手挡住,“等等,等等,我拍个照再说。”
兔启力围着桌子转来转去,拍了好几张才满意。然后发到微博,他又欣赏了几遍,才拿起筷子大快朵颐。
作者有话要说:
输入法总是调戏我,蒙骁老是打成萌熊2333333
第27章 失踪
吃完饭,照例是蒙骁洗碗,兔启力玩电脑。洗碗完毕,蒙骁见兔启力在玩游戏,游戏声音还蛮大,把书放回书架后,他就在书房里看初中的课本。
玩了一会儿游戏,兔启力打开了自己的微博,看看自己晒的美食吸引了多少好吃嘴儿。他没有女朋友,撒不了狗粮,只能晒晒风景、美食,写些人生感悟。
评论条数跟平时差不多,有几十条了。大部分都是一些“深夜放毒,居心不良”、“流口水了怎么破”、“兔子你吃独食,我不依”、“我要吃,兔兔你给我空运过来”等等。
只是有一条问兔启力为何要吃兔肉,因为一般兽人都不会吃同属性动物的肉,比如兔人不会吃兔肉,狗人不会吃狗肉。
“哈哈,兔子最喜欢吃兔肉了你不知道吗?”
“就是,兔子最喜欢兄弟相煎。”
“你们想多了,纯粹是因为兔肉好吃,兔子才喜欢吃的。”
“拘泥于传统,确实太愚昧了。只要美味,又没有犯法,我们想吃什么都无所谓。”
兔启力将评论刷完,兴致勃勃地加了一条评论,“忘了说,这只兔子是我朋友打到的,而不是买来的哦。野兔肉比家兔肉好吃多了,更香、更有嚼劲。可惜,你们没有口福了。”
这条评论下面,迅速出现了一条条回复。
“我不信。兔子你又来调戏我们。”
“不信+1,怎么可能有兽人能抓到兔子,兔子跑得可快了。”
“也许兔子的朋友是狼人呢?”
“不信+1,兔子的朋友怎么可能是狼人,他那么胆小,闻到狼人的气息就逃之夭夭了。”
“不信+1。”
兔启力气嘟嘟地瞪着屏幕,这些粉丝,真是太伤他脆弱的心了。是不是他平时跟粉丝的交流太顺便了,以至于他们完全不照顾他的感受。
跑到厨房,兔启力“咔咔”几下,将兔皮拍照上传。见到那鲜血淋漓的兔皮,粉丝们震惊了,气氛开始静默。
兔启力受不了突然降临的安静,“怎么样?我朋友是不是很帅?”
此时一个粉丝评,“你朋友是不是那个帮你打游戏的大神?”
“对啊,对啊。”兔启力兴奋起来,“他可牛逼了。智力高,闭着眼5分钟就把魔方给复原了,半天时间就把小学的内容学完了。人也长得超级帅,我跟你们说。”
蒙骁的操作,实在是太惊人了,飞起的手速,精准控制的走位,突出了他文武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