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读书网 > 虐心耽美 > 龙飞凤舞之穿越到宋朝 > 第三十节慷慨陈词
随意支配的小金库)。另外作为外任藩府的高级地方官,朝廷划拨给包拯20顷职田,也就是2000亩耕地,允许他每年收租,并且无需纳粮。这2000亩耕地按每亩租米一石估算,每年也有2000石米的进项。再查《嘉祐禄令》,权知开封府事每月还有100贯的添支,每年冬天又发给15秤(每秤15斤)的木炭。包拯做权知开封府事,每年有19200贯的货币收入,还有240捆柴禾、480捆干草、15称木炭、180石小麦和2180石大米的实物收入。包拯一年的各项收入:20856贯铜钱、2180石大米、180石小麦、10匹绫、34匹绢、2匹罗、100两绵、15秤木炭、240捆柴禾、480捆干草。利用宋真宗熙宁二年时开封米价400文一石,麦价300文一石的相关物价数据,我们把包大人每年各项实物收入换成钱,加起来大致是1022贯。1022贯实物收入,加上20856贯货币收入,总共是21878贯。这就是包拯任职开封府时的年薪。工资外每月都有30石米粮补贴和1500贯公务开支补贴,他的职田每年还有2000石米的收益,这是多么高的收入呀!“

我心中暗想:“当时的21878贯是多少人民币呢?按照开封米价400文一石,宋朝一石是66公升,装米约100斤,按每斤两块五估算,能卖250元。所以不严格地讲,当时400文铜钱的购买力和现在250元人民币的购买力是相仿的,每文铜钱折合人民币0.625元,每贯铜钱则折合625元,21878贯铜钱自然是1367万元,还加上优厚补贴,更是不可计数,天啦,大名鼎鼎,闻名遐迩的包大人居然这么有钱,回到现代社会,在福布斯排行榜都鼎鼎有名呢,如果我在其位,我肯定也是包拯第二,我肯定也是两袖清风,为民请愿,刚正不阿,我那么多钱,我还贪污受贿,徇私枉法干什么?”

我继续洋洋洒洒的说道:“比如大家非常熟悉的草根励志典型吕蒙正,从穷书生做到宰相,蒙正考取进士第一名,成为人见人爱的状元郎!此后,官运亨通,三次为相。此人天生是做宰相的料,心胸豁达,气度非凡。邵氏见闻录记载,吕蒙正还在卑微时,和洛阳龙门书院的温仲舒一起读书,有一天,行伊水上,见卖瓜者,意欲得之,但是手里没有钱,刚好卖瓜的人不小心掉了一只在地上,吕蒙怅然,捡起来吃了。等他做了宰相以后,买下了洛阳城东南面向伊水的一块地,建了一个亭子做纪念,名字叫”饐瓜亭。所以他吕文穆微时极贫,比贵盛,喜食鸡舌汤,每朝必用。一夕游花园,遥见墙角一高阜,以为山也,问左右曰:谁为之?对曰:此相公所杀鸡毛耳。吕讶曰:吾食鸡几何?乃有此。对曰:鸡一舌耳,相公一汤用几许舌?食汤凡几时?吕默然省悔,遂不复用。说吕蒙正少小贫困,等乌鸦变凤凰后,忒喜欢喝鸡舌汤。每天必来一碗。有一天,夕阳西下,在院子里溜圈儿,远远看见墙角有个高高隆起的东东,以为是个人造小山,就问下面的人:何人这么厉害,垒起一座山?”有人回答:这是您老人家吃鸡剩下的鸡毛山呀。吕丞相不懂说道,呜呀!我读书少,你表骗我,我才吃几只鸡?!下面人回答:老爷,一只鸡就一条好舌头,您一碗汤多少舌头呀,您每天都咕嘟咕嘟地喝呢。每天都喝鸡舌头汤,给你做碗汤就杀上百只鸡,试问哪个普通老百姓,哪个普通的底层官员能过上这样的生活呢?

比如铁血抗辽名相寇准虽然名垂青史,万古长青,但他的另外一点,却为时人所指责,就是他生性豪奢,放浪形骸,奢靡浮华,铺张浪费,喜欢炫富、摆阔。同时代的宰相夏竦就不满的说寇准豪奢。他在个人生活上竭尽所能的追求新潮和时尚,喜好各种热闹非凡的歌舞和酒宴,寄情声色,天天晚上都要大摆豪华宴席。因为他不喜欢点油灯,所以家里喜欢用巨大的蜡烛通宵达旦,夜以继日呼朋唤友,举办载歌载舞的宴会。所以寇准下令在其豪宅,他的豪宅如何我就不细说了,大家可以想象一下,上上下下都点上巨型蜡烛,亮的跟白天似的,甚至连厕所、马厩里也不例外。他家每天都要消费大量蜡烛,而众所周知蜡烛在当时对于老百姓而言是绝对的奢侈品,一般都是油灯照明,可他就是醉眠房间,也要让蜡烛燃到天亮,后来当寇准免官离开官邸后,继任者犹能看到厕所间堆满了残烛,滴滴都是民脂民膏啊,实在是触目惊心,不可直视。我突然想到宋朝时蜡烛是名贵的奢侈品,按现代社会的话可是要征收高昂的消费税的,那他不知要交多少个人所得税呢。而且寇准喜歌舞,沈括《梦溪笔谈》记载,寇准很喜欢一种叫做柘枝大型舞蹈,宴请朋友,必重金礼聘一流的歌姬表演,不分白昼,通宵达旦,沉迷于此,被人送雅号“柘枝颠”。除了痴迷舞蹈外,寇准还喜欢喝酒,酒量惊人。南宋吴曾著《能改斋漫录》里就记录了寇准饮酒的故事,寇准请客,不论身份贵贱,只要能喝酒,必要与其比试一番,一次有人被逼喝醉后,患了病,寇准还不放过,结果那人妻子放出话来,要和寇准对簿公堂,寇准这才无奈作罢。

我心中暗想:“为什么寇准如此奢华,历史上对他如此尊崇呢,因为按照宋朝时国家高薪养廉的惯例,寇准的公务员合法收入完全能够享受优裕的生活,并没有贪赃枉法,至于他用名贵的蜡烛,闲暇之际欣赏歌舞,喜好宴请,嗜好杯中之物,是他个人喜好而已,也是他工资所能负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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