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喇嘛的促成下,这家主人总算是松口把格桑卖给曾晔了,对于曾晔开出的五十万,他们只要三万块,另一个要求便是要两只格桑的孩子。

格桑是条好獒,这家主人平日里放牧全是它协助看护,在一岁的时候还咬死了前来偷羊的饿狼,虽然受了点儿伤,但已经非常了不起了。

如今,这家主人虽然还养了两头獒犬,却各方面都不如格桑,所以他们希望要格桑的孩子来继承它的工作。

“这个要求还不算过分。”林圆听王韬给了讲了大致的来龙去脉以后说。

“那你的意思是答应了?”

“嗯,对了,让曾大哥替我向大师道一声谢,暑假的时候我再亲自去看望他老人家给他当面道谢。”林圆不知道这个高僧究竟是否看出他是重生之人,这两句玄之又玄的歇语让他心里有了不好的预感。

“……”王韬沉默了一下说道:“那位大师已经在昨天晚上圆寂了。”

“……那我暑假的时候去祭拜他吧。”这个消息让林圆颇为意外,联想到胖墩儿昨天晚上躁动不安的哀叫,他不禁猜测难道它冥冥中觉察到了什么?如果老喇嘛所说的歇语是真的,那他是否可以理解‘众生轮回,因果循环’是指他重生轮回,那‘命数虽改,劫数天定’又是什么意思呢?

“那座喇嘛庙我知道在哪儿,到时候我陪你一起去吧。”王韬一本正经道,心里已经在计划着要跟林圆去哪些好玩儿的地方了。

“嗯。”

王韬听林圆的兴致不是很高,知道他还在想那个老喇嘛的事情,便安慰道:“小汤圆儿,你别担心,就算有劫数我也一定替你挡下来。”

林圆心中微微一暖,笑道:“谢谢。”

“咱俩谁跟谁啊,用得着跟我客气吗?”王韬嘿嘿一笑,幻想着小汤圆儿笑脸上的小酒窝,心情各种荡漾。

两人闲聊几句后,挂了电话。

几日后,许敬昌麾下的刑警队长现任警察局长罗平再次来到林圆家,把格桑运了过来。

“嘿,它俩看起来真配!”罗平啧啧赞叹道。

胖墩儿的毛色红艳如火,艳丽张扬,格桑的毛色赤红毛尖赤金,华丽炫目,俩獒犬单看外表再相配不过了。

不过,格桑可能由于换了环境的缘故,又被关在笼子里,看起来有点暴躁,在硕大的笼子里走来走去的,喉咙里不时发出恐怖的低呜声以示警告。

胖墩儿好不容易瞅见了一个不怕自己的同类,又是个漂亮的‘小姑娘‘,在雌性荷尔蒙的召唤下,颠颠儿跑到笼子前面大献殷勤,频频示意自己主人把笼子打开放格桑出来陪它玩儿。俗话说一山不容二虎,除非一公一母。只可惜胖墩儿的殷勤没引起格桑的兴趣,反而让林爸爸心酸不已。

儿大不中留,有了媳妇儿忘了爹什么的最讨厌了。

林圆无视胖墩儿的请求,让罗平带来的人帮他连笼子带狗全搬进新房子的一间空屋里去了。

“罗大哥谢谢你们了。”林圆感激道,罗平他见过几次对他的印象很好。

“小事儿一桩,对了,还有一样东西差点儿给忘了。”罗平说着从车上拿了一个做工古朴很有名族特色的木盒子下来递给林圆。

林圆收下盒子后,并没有急着打开,邀罗平他们留下来吃午饭,罗平说自己还有要务在身带着手下一块儿离去。

临走前,他给了林圆两个电话,一个是他自己办公室的座机号,一个是高升去了c市的前局长许敬昌的手机号和c市家里的座机号,让林圆日后有什么事情需要他们帮忙尽管开口。

林圆谢过他等他们的车子开远了,回家进客厅坐在沙发上打开了盒子。

静静躺在盒中的佛珠在普通人眼里不过是一件稀世珍贵的艺术品,在林圆眼里却是宛如仙家宝物。

浓郁的近乎凝滞的金色灵气环绕在佛珠上,聚而不散,细看之下,每颗精雕细琢的佛头神态各异宝相庄严给人可驱尽邪祟庇佑苍生之感,一种天生的敬畏之心油然而生。

林圆仔细端详发现佛珠上的灵气非常祥和,没有给他任何不适的感觉后,小心翼翼的把佛珠戴上手腕。

金色的灵气化作一股清灵之气,融入林圆的身体,温暖祥和的灵气游走在他身体的每一个角落,片刻之后化为虚无,精神思想仿佛被灵气洗涤净化一般,林圆恍然有些明白佛家常说的‘醍醐灌顶’之意。

对着遥远的某处,林圆深深鞠了三个躬。

胖墩儿有些模糊的记忆里,记得这串佛珠总是跟一个穿着红衣的老和尚在一起,不知道为什么现在看到它出现在主人手上时,它心里有种酸涩的感觉,就像更小时候,妈妈倒在雪地里任它怎么唤也醒不来时的心情一样……

胖墩儿难过的甩甩尾巴,大脑袋蹭了蹭林圆的腰,对于已经很久没有这样撒过娇狗儿子(口胡!),林爸爸欣慰地摸了摸它的胖脑袋,‘父子俩‘结伴去看看‘新媳妇儿‘。

格桑自从隐约察觉到主人要把自己送走开始,就变得很烦躁,对它来讲有种被主人抛弃、忠诚被背叛的感觉。而现在被关在一个狭小的笼子里面被主人送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它更觉得不安。

“格桑?”林圆轻唤了声它的名字。

格桑警惕的看着眼前的人类,他身上散发着一种令它发自内心喜欢的亲和力,就宛如它在神山上感受到的那种自然的气息,本能想要亲近他,思想却又排斥他,这让本来就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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