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话!昨晚上从海边回来后,我根本就没洗过澡。

能不咸吗?

爱情开始就是这样,一块洗澡又床上地上打闹过后,我们坐在餐桌前一起吃简单的早餐,像 相处了很久的两口子,又像新婚的两口子,春宵之后互相看着对方,那眼神都甜得能腻死人 。

吃完饭,我坐在沙发上,他躺在我的腿上;他仰着脸看我,我低着头看着他。

他坐在那儿絮絮其言:“楚童,你真要折磨死我了!昨天晚上在海边你为什么不回答我!害 得我一夜没睡,你瞅瞅我这熊猫眼,怎么见人啊我?……说,你是不是一直都很在乎我?要 不然你也不会那么害怕我淹死。对吧?……其实我昨晚早就游到你身后了,我就要想看看你 会怎么样,会不会在乎我。我还想吓吓你,没想到你吓成那德性!你这个胆小鬼,懦夫!” 他嘿嘿奸笑,恨得我牙根咬得咯吱咯吱的。“唉,在你面前我算一点面子都没有了!昨晚你 睡着了,我坐在你身边瞅了你一晚你都没醒。你说你今天要走,一想到从今往后连朋友都可 能做不成了。我就特别难过,所以才哭了。”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其实,我喜欢你,还要什么面子呀?爱你就应该告诉你,要不然我也不会受这样的折磨, 你说是不是?”

“是,是是,是是是。”

除了点头和说是,我还能说什么?

我也爱他。我承认。

我是个好孩子。

5.什么也别说

有时候觉得初初相爱的感觉妙不可言,我挺会形容口若悬河地形容别的玩意,就是不会形容 恋爱的感觉。

如果非要我厚着脸皮来形容,那么我就说两句:恋爱的感觉就像冬日午后的阳光,夏日的一 杯清爽冰淇淋,秋日掠过天际的那抹白云,印在唇间的一个甜蜜的吻,柔顺的像块丝绸,滑 过汗渍渍的肌肤,性感而饱满的激情滚落在床头枕上……

……打住打住……接下来就少儿不宜了。

呵,玩笑归玩笑。不过话说回来,有时也觉得初爱时的两个人挺白痴的,除了亲吻和互相抚 摸,什么也不会做。对彼此年青性感富有弹性和活力的同性身体都是那么的好奇和迷恋,但 不会创新。亲了再亲,抚摸了再抚摸,拥抱了再拥抱,也丝毫不觉得倦怠。

直到今天,他仍然有火山一样的热情,每一次都像第一次一样的好奇和新鲜。

而我总是担心我一觉睡起来就是一皱巴巴的老头了。

说给他听,他张口来一句:“老头我也喜欢!”

恨得我牙根痒:“你真变态啊你,连老大爷都不放过!”

现在,我的那个他在我的身边,我在他的身边,我感觉我们彼此就是对方身上的肉,与血脉 关联;互相不能舍弃,也不会舍弃。

“真得很奇怪,时间越长,我觉得我越爱你。”他枕在我胳膊上盯着我说。

听得我心里甜甜酸酸的,我抱住他,下巴顶着他的肩膀,像一只鸡找到了鸡窝,停了很久, 很久。

不想说话,但我想他明白我要表达什么,那就是:我也爱他,一直都爱他。

爱情哦,对我们来说,就是一瓶愈陈愈香的酒,只会随着时光的推移越来越浓郁,越来越芳 香,越来越让人迷醉。

只是别喝得太多,喝多了容易找不着北,容易撞车,容易出人命。

人哩,还是正常点比较好。

有时我真想霸占了月光宝盒,让时光穿梭,让我停留在年少无知的那段时光里。

不过真要这样,孙猴子一定得拿棒子敲烂了我脑袋。

在q市那两周是我这一辈子都不能忘掉的快乐时光,一辈子都没有多少比这更快乐的时光了 。

大多的时候两个人都在闷在家里闷骚,自学怎么暧昧、怎么ml.当时因特网还没普及,大街 上连网吧都没有。电脑是啥?计算机是啥?大多数人都没见过,不知道这是啥么东西。各种 黄色信息不像现在这么泛滥。

他有一台电脑,并且是当时最新端的。

不由我不叹:有钱就是好!

我这个人对一切新生事物都好奇,对电脑当然更不例外,每天跟他学着怎么用、怎么玩超级 玛利等古董级游戏。

想想,这才过了几年啊,电脑已经改头换面,变得更轻巧更方便使用更先进了。

可我依然能想起跟他坐在一台古董级电脑前,为看懂一行行的dos命令和菜单而抓耳搔腮、 绞尽脑汁。

很快我就学会敲字和玩游戏,我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天才。

早晨和傍晚,阳光不强烈的时候,两个人会一块出去散步,去海水浴场游泳戏水。其实我很 怕被水淹,还有我患有中耳炎,耳朵里不能进水,所以直到现在一直都没学会游泳。相反, 他的水性出奇的好,能在水下憋一分多钟,游出老远去,难怪那晚他什么时候出现在我身后 我都不知道。我常常坐在沙滩上看他嬉闹,或是跑进浅水里跟他互泼,也会心血来潮地一起 做沙雕,雕着雕着他没耐心了就一脚全踹塌了。

期间有一个小小惊吓。

因为晚上折腾,所以睡得很晚,总是互相搂抱着光着屁股就睡了,但我很觉醒。

有天早晨我突然听到楼下有脚步声,一下就吓醒了。看看,卧室门都没有关,两个人光着身 子一丝不挂,勾肩搭腿地上演春宫图的姿式,衣服内裤昨吞里了。

我一个鲤鱼打挺蹦起来,用一秒钟关上门,用三秒钟从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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