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洲那边,不仅媒体在报导新闻的时候省略了歌曲名和创作者、出品公司等所有信息,极光的名字也没有提到过,在媒体引导之下,通过网络去寻找乐章的人少之又少。而且,第一乐章和第二乐章,在延洲之外的地方,暂时是不能下载的。
所以,段千吉的意思是,虽然对方的电影可能只是个烂片,但可以借用对方的电影作为一个另类的宣传渠道,既然在延洲之外的洲难以走通公众平台下载的路子,那不如就选择版权音乐的方式,在期限之内,卖版权给对方的电影作配乐,这也不会影响到延洲这边原本的计划。
而现在,段千吉就是担心,方召在知道这些之后,觉得卖给那种一看制作者和参演者就知道是烂片的电影,会降低了乐曲的格调,丢份,会反感,所以才让祝珍先问一问方召的意思,方召同意了再去跟那边商谈价钱。
方召听完之后思考了两秒,问:“我想先看一看那部电影的剧情以及配乐使用的位置。”
“这个我也不清楚,先问了再给你答复。”
半小时后,祝珍传给方召一份加密的文档,里面说了电影的大致剧情,以及第三乐章可能会使用的位置。
文档里面也列出了那部电影的制作公司和投资人,以及参演的几位重要演员。
延洲这边,不是娱乐圈的人肯定不了解,但雷洲的人,只要看到制作公司和投资人,就知道这肯定是为了捧哪个人,用钱砸出来的烂片,但很有意思的是,明明剧情老套,演员演技狗屎一样,但每一部的票房都不低。网友都是一边看,一边吐槽,明知道部部是毒,却偏偏要去试一试。或许,他们早就将这当成了一个发泄的方式。
方召花了一个下午去看与那个制作公司和投资人相关的电影,傍晚时候给了答复。
“这单我同意了。唯一的要求就是,第三乐章,必须用在片中的那个位置作为配乐,不能改动,只能用在那个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