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中心意外的平静。
程峰掀起帘子,看到了一张瘦到蝼蚁般的身体,脸孔早就脱了型,一动不动的蜷躺在床上。下意识的皱眉,程峰觉得病人很眼熟。随即他看见男人□的手臂上布满了针孔——呃!忍不住心头一凛——想起来了,这男人是方倩老公,那只早该去死的毒虫!
护士们显然都已经认出了男人。但都以一种侦询的目光望着程峰。
蓝兰打破沉默,轻声道:“他在一分钟前断气了。”
程峰点点头,探了探他的脉搏,回头讲:“他身上有多处伤痕可能致命。也有可能死于吸毒过量,通知警方,送去做尸检。”
很快,程峰便从警察那儿得到了尸检报告,也知道男人一年半以来的生活状况。
看着尸检结论“被殴打至脾脏破裂”,程峰忍不住心底凛冽:当年方倩也是这么死的!
其实除了方倩,已经没有人再愿意跟男人扯上关系。尤其是方倩死后,家乡的亲人为了保护她年幼的女儿,立刻举家搬迁走得无影无踪。或许有人养得起最名贵的猫狗,可谁也养不起一只毒虫。没钱吸毒的男人卖掉了上海仅有的一套小房子以支撑他的毒瘾,但他找不到工作,也根本再没力气可以工作。他每天只能睡在公共厕所里,浑浑噩噩乞讨为生。
他死之前,刚刚被人抢劫。如果他还是健康的身体,他完全能够自保,可是他已经被毒品折腾得只剩一具空空的、不堪一击的躯壳了。为了保护自己最后一支注满了毒品的针筒,他被人打断了肋骨和双臂。身上的伤痕蔚为壮观,绝不比当年方倩的逊色。
程峰竟然听得眉飞色舞,手指在桌上弹钢琴般的连续敲击。
年轻的警察沈晖颇为讶异的瞄了他一眼,程峰收敛了表情,还是骂了句“活该”,他吐了口浊气。虽然明知自己的想法实在阴暗。
走在病房那条长长的过道上,程峰心情愉悦的哼着曲子,迎面而来竖着长长尾巴的老白,碧蓝色的眼睛依旧冷凛如冰。
程峰突然站住了。
一瞬间,他突然明白为何当初老白选择的人是方倩而不是那只毒虫?
因为老白不愿意让他死得那么便宜,它要他尝尽众叛亲离生活无以为继的残酷折磨,它要他也尝一尝自己妻子那种悲惨的死法。
程峰微笑了。
不愧是只狩灵猫!
情敌(上)
现在的女人们应该做好心理准备,关于:这世道,相貌俊美的男人永远比美女更吃香。
尤其是上海,大龄剩女一抓一大把,而如果长得不赖幸好条件又稍好些的男人那肯定是少不了自我陶醉挑三拣四眼高于顶的。
好在现在年轻的女孩已经非常清楚的认知到了这个残酷的现实——“外科病房住进一个交大的男学生。帅得天妒人怨啊~~~~~”
配药间的药剂师们一边熟练的分配药物一边不忘击节赞赏一下男孩的美貌。
“是啊。护士们说,追他的小姑娘加起来能抵十个加强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