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挺麻烦的一件事,以金的身份,把他送到医院抢救是不可能的事。吴尽欢沉吟片刻,对高航说道:“格格,你让兄弟去找辆车子,等会我们带他回住处。”
高航眉头紧锁,小声问道:“欢哥,我看他受的伤可不轻,不送到医院能行吗?”
吴尽欢说道:“他在中国没有身份,送到医院,只会把警察引来。”
高航看了看左右,无不顾虑地说道:“欢哥,你真要收下他?我们对他可是一无所知啊!”
吴尽欢笑了笑,拍拍高航的肩膀,说道:“不用担心,我能控制得住。”
在金的身上,吴尽欢能看到一股子狠劲,他本就喜欢这样的人,而且越是有狠劲的人,做出的决定就越坚决,说出来的话也越算话。
吴尽欢从口袋里又掏出一打钞票,递给刘智敬,说道:“把钱分给那些受伤的工人。”
刘智敬没有立刻接,他不解地说道:“欢哥,工人可不归我们管,谁雇的他们就找谁去!”
吴尽欢笑了,说道:“现在是我的人打伤了他们,这事自然归我管。把钱送过去吧!还有,顺便告诉他们,我的钱也不是白拿的,都管好自己的嘴巴,今晚的事,我不想泄露出去,谁要是嘴巴不严,走漏了风声,可别怪我翻脸不认人。”
这回刘智敬没有再犹豫,答应一声,接过那厚厚一打的钞票,向众工人走了过去。
吴尽欢和高航等人找了一辆私家的面包车,带着金回往住处。
到家时,孙凯还在睡觉,他是被众人进来的嘈杂声吵醒的。
他从床上坐起身,睡眼朦胧,言语不清地问道:“欢哥,今天的话挺快的……”
孙凯话没说完,已然看到被众人放到桌子上的金。
他惊讶地揉了揉眼睛,问道:“欢哥,这是怎么回事?他是谁啊?”
吴尽欢说道:“是刚收的一名兄弟。”
“啊?”孙凯满脸的茫然,怎么突然收了一位兄弟?“欢哥,他……他怎么了?”
“受了枪伤。”
“啊?”孙凯越加的惊讶。还没来得及继续发问,高航从外面快步走进来,手里还提着一只塑料袋,里面装着药品和纱布等物。
吴尽欢没有再理孙凯,从抽屉里拿出剪刀,将金的上衣快速剪开。
随着上衣被剪掉,金肩头上触目惊心的枪伤也随之显露出来。
吴尽欢眯缝着眼睛看了片刻,转头对高航说道:“格格,把水果刀和酒精灯拿过来。”
高航看着金的伤口,忍不住吞口唾沫,忍不住问道:“欢……欢哥,你……你要给他做手术?”
吴尽欢说道:“不把子弹取出来,他恐怕挺不过今晚。”
那么冷静的高航,这时候也急出一脑门子的虚汗。他低声说道:“欢哥,要不,我们还是把他弄走吧,不然真出了人命,我们就解释不清楚了。”
“值得一搏。”
哈?高航茫然地看着他。
吴尽欢向昏迷不醒地金努努嘴,说道:“这个人,值得我们放手一搏。”说着话,他转过头来,向高航点下头。
看得出来,吴尽欢已经下定了决心,高航深吸口气,不再多言,快速地取来水果刀和酒精灯,一并摆放在桌旁。
吴尽欢将酒精灯点燃,先是用火消毒,而后用纱布擦拭干净。接着,他拿出塑料袋里的一瓶酒精,拔掉盖子,看了看金肩头的伤口,连犹豫都没犹豫,直接把酒精洒了上去。
原本已经昏死过去的金,还是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即便周围的众人看了,都替他觉得肉疼。
吴尽欢给伤口消完毒后,拿起水果刀,切开伤口的皮肉。
他下刀的速度,谈不上快,但也绝对不慢,在场的众人都有种莫名其妙的感觉,似乎欢哥并不是第一次给人做手术,不是第一次帮人取子弹。
人们的感觉还真没错,前一世,吴尽欢不仅在别人的身上做过取弹头的手术,甚至在他自己身上都做过。
把金肩头的皮肉切开,更多的鲜血流淌出来,周围众人无不看得毛骨悚然,五脏六腑都在翻腾,一阵阵的反胃,而吴尽欢由始至终眉头都没皱一下,水果刀在他手中灵活地切开皮下组织、肌肉,又恰到好处的避开筋脉和血管。
很快,嵌在肩胛骨上的那颗弹头已能用肉眼看见。吴尽欢面无表情地说道:“拿镊子给我,记得用酒精消毒。”
众人愣了一会才反应过来,孙凯连忙答应一声,从抽屉里找到镊子,先是用酒精消毒,而后交给吴尽欢。后者接过来,用镊子夹住弹头,他第一次用力的时候,并未把弹头拔出来,他暗暗皱眉,再次加力,总算把弹头取出。
当啷!血迹斑斑的弹头落在桌面上,周围众人无不是目不转睛地瞅着。
吴尽欢放下镊子,拿起一根事先准备好的针,微微用力,将其掰弯,然后直接以浸泡过酒精的家用线绳为他缝合伤口。
再之后,是上药和包扎。等他全部处理完,忍不住吁了口气,好久没做过这些事了,现在做起来,略微显得生疏和吃力。
在场众人面面相觑,孙凯小心翼翼地来到吴尽欢近前,边收拾东西,边好奇地问道:“欢哥,这就算手术完了?”
“嗯。”吴尽欢点点头,从塑料袋地拿出一盒抗生素,交代孙凯,让他给金服下。
孙凯忍不住好奇地问道:“欢哥,他没事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