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兽的银灰色毛皮依旧华美,毛皮上的纹路斑斓炫目,且总是打理得乾乾净净。他始终又嫉妒又羡慕。
有一次,被舔毛过後,赵先生心有不甘,决定报复回去,於是伸出了自己带著软软倒刺的小舌头,用力舔了对方腹侧的皮毛,岂料野兽只是睨他一眼,无动於衷,反倒是赵先生,因为完全不熟练的缘故,还弄得自己满嘴都是毛。
野兽对他的各种反抗似乎都抱持著纵容的态度,任他啃咬,任他用脚掌踩踏,但是惩罚的时候也不留情,光是尾巴甩过来就能让赵先生趴倒在地上,只有偶尔威吓时才会张大嘴作势咬他。
赵先生想到这里,才发觉野兽待他,其实还是不错的。至少野兽没有像老鹰把小鹰从高处推下迫之学会飞翔,也没有像狮子把幼狮推下悬崖锻鍊其谋生能力,所以,野兽也还算是个称职的监护者吧……他乐观地想。
况且,在这片弱肉强食的草原上,赵先生始终没有见到与自己相似的种族,那份无处可去的归属感,最终在他自己没意识到的情况下,完全倾注於野兽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