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读书网 > 耽美宠文 > 网游之与光同尘 > 第60节

【队伍】烽火:篮球。

【队伍】烽火:小鱼,你怎么不问我喜欢的电影和音乐?

【队伍】子非鱼:对啊。

【队伍】子非鱼:你最喜欢的电影是什么?最喜欢的音乐是什么?

电脑前的程曦无奈地扶住了额头,哭笑不得。

【队伍】烽火:狮子王,命运交响曲。

【队伍】烽火:小鱼。

林郁只来得及打出一个“?”就看见屏幕上一阵天旋地转,短暂红光之后,屏幕变成了灰色。

他默默拿出一个复活丹嗑了,屏幕才回到彩色,小杏林站在狭窄的蜀道上,旁边就是万丈悬崖。

【队伍】子非鱼:我刚刚忘记看路了。

【队伍】子非鱼:那你最喜欢的动物是什么?

程曦已经被林郁摔死之后迅速爬起继续若无其事“审问”的这一连串“行云流水”般的动作弄得无言以对了。

【队伍】烽火:小鱼,我们来聊天吧。

林郁困惑地看着屏幕。

【队伍】子非鱼:我们现在不是就在聊天吗?

果然……

程曦失笑,继续打字。

【队伍】烽火:小鱼,聊天不是这样聊的,你这不叫聊天,叫采访。

【队伍】烽火:这样,我说一段自己的经历,小鱼你就也说一段自己类似的经历,不能引用科学原理,不能摆实验数据,就只聊我们俩的事。

【队伍】子非鱼:好。

彼时游戏里时间已经快到晚上,贪狼副本换了位置之后,青城山这边彻底没落下来,好在这里是游戏里最早的几个地图之一,美工设计的时候还是花了心思的。屏幕上,黄昏时的日光昏暗,树影憧憧,站在蜀道上的小杏林楚楚可怜,旁边的旭阳战士却让人很有安全感。

【队伍】烽火:我小的时候,住在别人家里,我是孩子头,经常白天的时候带着一群孩子到处闯祸,但是到了晚上,那些小孩的父母都会来叫他们回家吃饭,然后他们就一个一个地回家了,我就一个人走回家去。所以我不喜欢黄昏。

林郁怔住了。

他手上还拿着笔,笔记本也摊开在面前,他本来应该在笔记本上记下“程曦讨厌黄昏”,但是他忽然一点写字的心情都没了。

白小胥抄作业抄得眼花,抬头活动颈椎,看见林郁低头趴在书桌上,用额头抵着书桌的边,吓了一跳:“你怎么了?”

林郁朝他摆了摆手,示意自己没事。

【队伍】子非鱼:我姥姥去世是在冬天,所以我不喜欢冬天。

他和他爸一样,是纯粹到底的理科生,不会多余的修饰,不会用贴切的形容词,像满满500g的电脑却装了一个无比劣质的声卡,太多的情感,他们说不出来,形容不出来,也表现不出来,所以总让人以为他们没有情感。

就像现在,他这样难受,却找不到一个方法,可以安慰程曦。

穿着屠龙套的战士站在蜀道边缘,俊朗面孔,一成不变的表情,仿佛这世界上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

【队伍】烽火:我见我母亲每次都下雨,所以我最讨厌下雨。我初中开始打篮球,期间还玩过滑板,我小学四年级学的钢琴,我有一辆法拉利,我十分讨厌吃水果,我初三开始吸烟,戒了两次,现在还没戒断。

林郁努力辨认了一下,最终还是决定按烽火的字数回答他一个差不多的。

【队伍】子非鱼:我四岁上的小学,本来要上中科大少年班的,但是我外婆不肯,所以我就没去,后来我遇到那一届的中科大少年班的一个人,我们都承认,如果我也上了中科大少年班的话,我们小时候就都会有一个朋友了。现在他去西安阎良了,我们一个月打一次电话。

程曦笑了起来。

【队伍】烽火:我初中时候打架把下巴打裂了,缝了七针,我阿姨气哭了,把我骂了一顿,还把我妈找了过来。现在那疤还在,我估计以后我每天刮胡子会比一般人困难。搞笑的是大学还有个脑残过来问我下巴是不是垫的,不然为什么有疤,我跟他说“你最好在半分钟内从我眼前消失,不然你下巴上也会多个疤。”

林郁听得“哈哈”傻笑。

喜欢到底是什么东西,既可以让人难受到无以言表,又可以在短短几分钟让你开心到笑起来。

【队伍】子非鱼:我也干过坏事,我初中时候有个男生经常打我,我就在他洗脸水里加了重氮液,然后他的皮肤就变得黄一块白一块,半个多月才消失,他躲在家里不肯来上学,我觉得那半个月太幸福了。而且他到现在还以为当时自己是得了奇怪的皮肤病。

屏幕上的蜀道渐渐黑了下来,萤火虫乱飞,站在一起的战士和杏林看起来无比般配。

【队伍】烽火:我做过的最成功的一件事是在十六岁的时候,偷偷借用一个长辈的身份参与到a股票做空,投资用的钱是我那年收到的压岁钱,最多的时候那个户头的股票市值有上千万,不过后来被我母亲发现了。

林郁发现自己找不到类似的话来说了,因为他没有赚到过钱,更别说上千万那么大的数字了。

不过林妈妈说了,人都会有自己的短板,真正有魅力的男生,会知道用诙谐掩饰自己的短板。所以林郁决定用成熟而诙谐的方式带过这一段话。

“白小胥,你会讲笑话吗?”

“抄书呢!没空!”

林郁把目光落回到屏幕上,俊朗的战士已经很惬意地坐在地上,如果自己不说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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