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读书网 > 重生耽美 > 回到蛮荒纪 > 第27节

“哎呦呦。”老王夸张地叫了几声。

青年连忙转头,双手合十,“不好意思啊,大爷!”

老王顿时眼睛都圆了,怒道:“你叫谁大爷呢!我年轻力壮着呢,今天可是宰了十几只野狗!”

“大爷,你真厉害!”少年目光灼灼地盯着老王。

脸皮极其之厚的老王也被这火热的眼神盯得不好意思了,竟忽略了他的称呼。

季扶云一脸笑意地看着两人,山洞里的生活太压抑,有点笑料也是好的。

少年可没忘记他挤进来的目的,他记得季扶云一开始就帮他说了好话,连忙对着季扶云说道:“谢谢你,太谢谢你了!我叫高一扬!”

见对方伸出手,季扶云也礼节性地与对方握手,“季扶云。”

没想到高一扬手一抬,根本没打算和季扶云握手,而是和他击了一个掌。

季扶云有点哭笑不得,年轻人打招呼的方式啊。

“你为什么想要跟着我们去探路?你知道,这可是一件危险的事。”谢成问,语气并不严肃但却让高一扬下意识正襟危坐。

“我今天看了那些野兽袭击后,突然就觉得自己不应该躲在山洞里寻求庇护。”高一扬收起嬉皮笑脸,“我想出去对付野兽,想像个男人一样战斗,就像你跟季哥一样!”

老王不高兴了,啧啧了两声。

高一扬连忙补了一句,“大爷更是我的榜样!人家都那么老了还在与野兽搏斗,我才二十岁,更不应该退缩!”

被夸的老王:……

总觉得有点不对劲啊。

想到了什么,高一扬有些腼腆地笑了,左侧脸颊现出一个淡淡的酒窝,“我今天其实杀了一只野兽,它的血溅到我身上的时候,我觉得那血好烫啊,我就很兴奋,突然一点也不怕野兽了!”

说着,还怕别人不信,高一扬扯起自己的衣角,上面确实沾了很多血渍。

这副年轻天真的姿态倒是赢得了不少人的好感。

谢成点了点头,“那好,明天你就跟着我们一起。”

“太棒了!”高一扬握了握拳。

这边高一扬拉着季扶云不停询问探路中会出现的事,那边丁芸也找上了谢成。

丁芸将一根一头磨得十分尖锐的野兽腿骨递给谢成。

谢成随手弹了一下,很坚硬,做武器的话比木矛管用的多,他笑道:“不错,你的效率挺快。”

丁芸也没有邀功的意思,陈述着事实:“没有本事出去,但整天呆在山洞里,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也是应该的。”

谢成露出满意的神色,接过骨矛时,视线却瞥到丁芸的手,手指修长,骨节纤细,肤色白皙,是一双好看的手。但此时骨关节处异常红肿,应该是磨制骨具导致的。

沉吟了一会儿,谢成却说了一件不相干的事:“你最好换一身衣服。”

丁芸看了下自己所穿的紧身礼服,长长的裙摆直至脚踝,脚上穿的鞋也是高跟的,行动起来很不方便,她有些无奈,说:“正在想办法。”

“嗯。”谢成应了一声,没再说些别的。

丁芸不是徐彩彩,倒也不会总是纠缠谢成,礼貌地笑笑过后便离开了。

第二天清晨,谢成带着季扶云等人又开始了新的征程。那把骨矛谢成给了周启明,这是仅次于匕首的最锋利武器,只有在周启明手上才能最大发挥出它的价值。

这一次,他们即将进入森林。

高一扬顶着大大的树叶帽子,不停地张望着,颇有些滑稽。但脸上的笑容又格外灿烂,不明显的酒窝恰如其分地渲染了这份阳光。

季扶云挺羡慕高一扬的,他曾经也在这样的年华里生活过,尽管伴随着指责、辱骂、歧视,但后来的季扶云都笑着释怀了。人对于自己已经失去的东西总是特别怀念。

“前面就是森林了。”谢成指着前方。

一大片浓郁的绿色出现在眼前,和草原的绿远远不同。如果说草原是泼墨而成,那么这片森林就是用油画的染料或浓或淡地涂抹,线条优美,彰显细节。

接近森林,愈发感觉气温的降低,在草原上还有点热意,现在只觉得凉爽。

首先进入一片茂密的灌木丛,各种树木稀稀拉拉的站立着,走到后面,树木越发浓密,高大的树冠遮天蔽日,阳光被分解成一束束照射下来,偶尔传来鸟鸣声。想到树林深处不可知的野兽,众人只觉得有点阴森。

季扶云分了点心思在植物上,除了些常见的松柏类,其他品种也很丰富,比如高大的月桂树、无花果树、山毛榉等等,多种藤类植物攀援在树干上,季扶云认出了忍冬藤。

除此之外,在恐龙时代才出现的开花植物也很普遍。季扶云一路走来看到了很多,多数是些颜色比较淡的花朵,仔细嗅嗅,能闻得到花香。

当然,更多的是季扶云认不出的植物。如果不是急着寻找安全区,季扶云一定要停下来好好研究一番。

进入森林深处已经半个小时了,还没有遇见危险,这让众人越发紧张。

和草原上的分散布局不同,森林里众人都保持着较近的距离。

谢成依旧走在最前面,步伐渐渐慢了下来,他把匕首横在胸前,做好了防备的姿态。森林里的野兽更擅长埋伏袭击。

周启明紧绷着脸,几乎把全部心力放在了耳朵上,听觉被强制性扩大。

季扶云自认为做不到这些,只好集中注意力,保证自己能在危险出现的时候能第一时间做出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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