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读书网 > 强强耽美 > [综]法不徇情 > 分卷阅读393

“我在一间杂志社做副总编辑,因为之前我手下的一个爱情小说家出了事,跟那个小说家相关的很多事情都要尽快处理,那段时间我经常在公司忙到很晚才能回家。7月16号晚上我又是忙到快12点钟才能下班,因为我老公的工作也比较忙,所以我没有叫他去接我,而是自己开车回家了。”

“路上因为我实在太困,一不小心差点撞到路边的绿化带,踩了急刹车之后整个人都有点惊魂未定,就打电话叫醒我老公去接我。结果等我老公的时候我就觉得有点肚子痛,于是我老公赶到之后即刻陪我先到医院去了。急诊的医生检查发现,原来我有了一个多月身孕。”

“虽然检查结果bb没事,不过医生说我是孕早期,为了保险起见最好是住院观察几天。所以我老公就帮我办了住院手续,住进医院了。”

“宋太,你是7月17号凌晨被送进医院检查的,请问你几时住进病房见到同病房的人?”

“当晚我在急诊留宿,直到早上9点钟急诊室的医生帮我办了转科,我才住进妇产科的病房的。”

“请问你跟陈佩诗熟不熟悉?”

张淑贤却摇了摇头:“不熟悉。”

“你们在同一间病房住,竟然会不熟悉?”

“因为要住院,我老公怕我住的不开心;所以在我住进妇产科的病房之前,我老公已经向他熟悉的一位妇产科医生——也就是我的主治医生张医生——了解过同病房病人的情况,知道那个病友叫陈佩诗。如果说我完全不知道陈佩诗也不是很准确,但是要说到有多熟悉也没有,因为我们没有说过话。”

“为什么没有说过话?”

“陈佩诗一直都有点发呆,原本我还想跟她讲话的。不过后来我老公打听到她流产了,那我自己的孩子没事,担心有在她面前炫耀的嫌疑,所以就没有跟她搭话了。”

“宋太,请问你认不认识本案的被告?”

张淑贤看看被告栏里的洛伟基点点头:“认识。”

“请你讲出认识的过程。”

“被告是陈佩诗的老公,去看她的时候我见到过几次。”

“你们有没有交谈过?”

这次张淑贤点了点头:“算是有讲过两次话吧。第一次是我住院当天中午。我老公请了假一直留在医院照顾我,我担心会影响到他的工作,所以中午吃了饭我就催他去上班。等我老公离开之后,被告去看陈佩诗,正好我要打开水,他帮我打了一瓶,我对他讲了一声多谢。他又问我怎么没人照顾我,我就说老公刚刚走开去上班。”

“第二次是我住院第二天早上。我老公前一晚又去医院陪我,跟被告见到面,他们两个人还说了一阵话。第二天早上我老公上班走了,被告同我道了一声别,说她太太准备出院了。”

周亦霏点了点头:“宋太,除了被告之外,你跟陈佩诗同病房期间,有没有其他人去探望过她?”

“还有一个年轻男仔,听他称呼陈佩诗‘家姐’,我想应该是她弟弟吧,他对被告一直都称呼‘姐夫’。除了这两个人之外,就没有其他人去看陈佩诗了。”

“这两个人有没有同时去探望过陈佩诗?”

“有。我住院当天下午被告就是跟那个男仔一起去看陈佩诗的。”

“他们三个人有没有说话?”

“有。”

“你有没有听到他们谈话的内容?”

“听到一些。”

“请你把听到的内容讲出来。”

“嗯……起先是陈佩诗跟那个男仔在争执。陈佩诗先说‘都怪我不小心。’男仔就气冲冲地说‘跟你无关,一定是撞车的缘故。’陈佩诗又说‘医生也一早就说过不许我开车的,’男仔很气愤地问了一句‘家姐,你是不是在怪我让你开车?’陈佩诗就说‘不关你事,是我自己说你累要开车的。不过人家一个多月撞车,孩子都没事,还是我自己不好。’男仔说‘家姐你别乱想。’之后陈佩诗就没有再跟男仔讲话了。”

周亦霏点点头:“请问宋太,对这对姐弟的讲话你有没有什么猜想?”

“反对!法官大人,我反对控方律师要求证人做出毫无根据的推测!”

“反对有效!证人不必回答这个问题。”

周亦霏并不气馁,继续发问:“你刚刚说‘起先是陈佩诗跟那个男仔在争执’,是不是说之后三个人中又另外起了争执?”

“他们两个争执期间,被告一直在说‘你们两个别吵了,事情已经发生了,现在再追究是谁的责任都没用了。’等这两姐弟不再争执,男仔可能有什么事很快就走了。之后陈佩诗就对被告说‘老公,我想出院。’被告说‘你的身体还没好,住多一阵吧?’陈佩诗说‘我已经好多了,我不想留在医院难过。’被告就离开了病房。”

“当时病房里面只剩下你跟陈佩诗两个人了,你有没有试过跟她聊天?”

“不是,不止我们两个。男仔离开之后,有一个护士拿了体温计过来要我量体温。等陈佩诗跟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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