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就是来钓妹子的,直钩,还真有人硬咬。”
苍夏脸都给他念黑了,他还没点儿眼色,贬低完人家就开始显摆自己:“怎么着,还不信,要不咱们去借个篮球,我给你投俩看看?”
看个屁。
苍夏扭头就走,也不拍照了。
给他乐的,屁颠颠地跟在她后头:“你说你这人眼光怎么这么差,我这么一帅哥在你面前站着,近水楼台都不知道先得个月,非要去看那棵松,那棵松可在山巅儿上长着呢,眼睛从来不往下头瞅的,你……”
他闭嘴了。
苍夏转过身,气势汹汹地朝他走了几步。
给他吓得,也气势汹汹地退了几步,踩着一个坎儿,一屁股给坐地上了。
“干、干嘛啊突然……”
苍夏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看了几秒蹲了下来,凑到他面前笑了一下,说:“对啊,我还把你忘了,你也计算机系的吧?”
她的脸就凑在他面前,放大的五官全部进入了他的眼睛。
眉毛,眼睛,鼻子,嘴巴,每一寸皮肤。之前没注意,现在近了一瞧,好像还挺好看的。
不是那种很漂亮的好看,是那种很有个人特色的,发着光的好看。
“喂,问你话呢?”
这女人真是没一点儿女人样子,语气跟个男的似的。
但不知道怎么,也有点味道,跟西北窑洞门外晒着的一大串一大串的大辣椒似的,辣得他心里有点发烧。
他挪开眼睛,“昂”了一声。
苍夏笑眯眯道:“那你跟石部长是不是一个班的呀?”
他咽了口口水,说:“他一班的,我二班的。”
苍夏“哦”了一下:“那你跟他熟吗?”
熟?怎么可能熟。
他因为长得好,老是被拿出来跟石印松比来比去,让那群无聊的女生选什么系草,结果选到最后就是光看脸他赢,加别的,他就输。所以他被人私底下称为花瓶系草,而石印松是正儿八经可以拿得出台面的系草。
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输的那个人伤害最大。
魏沈骏讨厌石印松都来不及,怎么可能跟他熟?
苍夏见他不说话又问他:“你跟石印松熟……”
魏沈骏冷笑一声:“熟又怎么样?让我给你递情书?想都别想,你就是递给我我都还得考虑一下呢,呵呵。”
苍夏怒了,起身狠狠踹了他一脚就走了。
隔周,魏沈骏就收到了苍夏的情书。
“给。”
“什么?”
苍夏冷笑一声:“情书,你不是要吗?来,考虑一下。”
说着,把粉色的信封往他手里一塞,走人了。
他懵了几秒,等人走了低下头一看,看到信封上写着娟秀的几个字:给魏沈骏的情书。
直白。
是她的风格。
艰难地咽了口口水,他再抬头去看那个离开的背影时,刚巧看到她回过头跟他做了个飞吻的动作,然后就跑了。
没有丝毫预兆地,他的心忽然就跳了起来,扑通扑通扑通扑通,他耳朵里全是咚咚咚的响声。
他深吸一口气,找了个隐蔽的地方,把信封打开看。
那是一张非常漂亮的田园风印花信纸,跟信封颜色一样,是粉色系,双面都有图案,很漂亮。
他把叠得整齐的信纸抽出来,小心地打开。
上面只写着两句话。
【你真以为这是一封情书吗?别自恋了。】
那一瞬间,他的心就落了下来,从喜马拉雅山巅落到了雅鲁藏布大峡谷。
那一刻的心情很难形容,如果只用一句话来概括的话,大概就是……让他想自嘲地笑一下都弯不起嘴角……吧。
就像现在,只是过了一条马路而已,他就觉得自己已经走不动路了。
他低着头看脚尖,看着看着眼睛就模糊了。太丢人了。一点都不像个男人。
“魏沈骏!”
他听到苍夏在后面叫他,脚步声越来越近,他连忙要走,却被一把拉住了。连擦眼睛的时间都没有,就给她看了个正着。
太丢人了。
第三十一章
苍夏一眼就看到了魏沈骏的样子,顿时便愣在了原地。
跟魏沈骏这个土鳖名字不同的是,魏沈骏本人长得是真的很好看的,如果他不好看,苍夏不会喜欢他。毕竟他那张臭嘴要是换张脸都能被她打死,还不要说他那常常说风是雨的个性。
她从来都不否认喜欢魏沈骏是因为这样肤浅的理由,就连魏沈骏问她为什么喜欢他的时候,她也会直接这么说。喜欢脸。
魏沈骏也不气,不仅不气还得意得不行,说自己长得就是比石印松好。
这人脑回路就有这么清奇,有时候苍夏被他气到不行,会想着这种傻逼干脆分了算了,但每每看到这张脸无意地对她摆出讨好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