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铃比起过去看起来成熟了许多,也内敛了许多,单单从外表看,你是绝对不会看出来这个女人曾经还是一个顶尖的杀手,当然了,做了妻子和母亲的人,不管是气质,还是性格都会有很大的改变。
不过不得不承认,她依然还是很漂亮的,这一点并没有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改变,今天也是一样的,蒙铃染上了一头酒红色的长发,长发微卷着披泻下来,显得有些慵倦和叛逆。在不说话的时候,她脸上的表情依然是冷若冰霜的,细长的柳眉被她画上了深黑色,暗色的眼影下,被长睫毛盖着的双眼闪烁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光,那高窄的鼻梁,秀气中带着冷漠。
对华子建这个曾经的柳林市的市长,蒙铃没有太多的感知,她只是知道这个人帮助过萧博瀚,也是萧博瀚的朋友,她和华子建真正的接触也就是上次来新问械氖焙颍不过总体感觉华子建还不算太烂。
对江可蕊这样的一个充满了知性的美女,蒙铃就显得更亲切一点,因为江可蕊身上所散发出来的气质,那种不温不火,雍容华贵的内涵,让蒙铃向往和尊重……蒙铃知道,江可蕊这样的女人,你千万不要认为她不解风情,有气质的女人会从时尚中冷静地发掘适合自己的因素。或者屏弃时尚,而崇尚自我,谁说这又不是一种时尚呢?有气质的女人懂得如何装扮自己。看似平常,稍不注意就会从眼前飘然而过,但当你止步注目,总是有一些看似不经意的雕琢会让你细细品味。看有气质的女人的衣着就如同看饥饿的狼的书——一碗清澈见底的水,品过之后才知道里面是加了盐的,嚓,我发觉我有点自恋的倾向了,这应该是精神病突发的前兆。
不过说真的,有气质的女人确实爱百~万\小!说,这一点正是蒙铃所缺少的。
正是因为江可蕊有书的浸染,才变得更为温润、雅致,江可蕊的抬手投足、一招一式都流动着书的气韵,书与江可蕊相映成辉,江可蕊就是是一道风景,让人只能远观而不可亵玩,要是你才情出众,志趣相投,才有幸与之结得梅兰之交,与有气质的女人共事,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只觉心脾清凉静谧,所有恶俗的浊气侵入不得只能流离于九霄云外,缺其实有气质的女人就是一本好书。她不会任人翻阅,也不是每个人都读得懂。
所有不管怎么说吧,书是一定要看的,特别是我的书,一定要看,呵呵呵呵。
这样倒也不错,蒙铃和江可蕊就很快的聊了起来,而华子建和萧博瀚也说起了事情,华子建就记起了祝安的事,说:“对了博瀚,最近刚认识一家做工程的,就在我们邻市,我也去看了看,还算不错,你那面施工队伍够了吗?”
萧博瀚摇头说:“还差很多呢,现在施工的人真不好找,又是年底了,很多都回家过年了。”
“不过也不怕,到了开春,一个会躲多起来。”
萧博瀚也点点头说:“开工也是放到开春之后,你说的这个老板让他最近到我那里去谈谈吧,只要不太离谱,应该就没什么问题。”
“嗯,好的,还有你好像换到郊外住了,怎么也不告诉我一声?”华子建也是今天才知道,萧博瀚搬到飞燕湖附近的地方了。
萧博瀚笑着说:“你每天忙的,我什么事情都给你说,那还不烦死你啊,我住在酒店很不方便,手下的人也多,我也不喜欢吵吵闹闹的环境,所以直接在飞燕湖附近买了一套别墅,这样清净许多。”
“不会吧,这么快你都把房子买了。”、
“嘿,这是一个省城的老板前些年买下来的,但几乎没有住过,我就捡了一个便宜,呵呵呵。”
华子建也是在飞燕湖边见过那里有一些零零散散的别墅区的,但那个地方有点偏僻,很多房子都是空的,真正在那个地方住的人不多,有些买回来就是一年过来一二十天住住,作为度假休闲的地方,但想一想萧博瀚走到哪里都是带着一堆人,住那个地方确实很适合,将来影视城开工了,他也方便就近管理。
华子建说:“不错,那个地方好,等我哪天闲一点了,也过去看看。”
“以后我给你留一套别墅吧,我准备逐步的把能收购的别墅都收购了。”
“你又等着以后赚钱了。”
“哪是肯定的,到时候卖给那些明星大腕们几套,好好的宣传一下,现在看似稀烂便宜的别墅就会变成香饽饽的。”
华子建摇摇头,说了一声:“奸商啊。”
吃饭的时候也比较简单,华子建的老妈和江可蕊就做了一些家常的菜,不过这还真的很对萧博瀚的人胃口,萧博瀚就是柳林市的人,华子建老妈做的也就是柳林市的家常菜,这对萧博瀚来说,比起大酒店的饭菜要亲切的多,他也有好几年没有吃过这样地道的家乡菜了,所以今天华子建和萧博瀚很少喝酒,两人都只是象征性的喝了几杯,剩下的时间就是好好吃了。
萧博瀚吃的很是畅快,一面吃,一面不停的说:“伯母你做的太好了,你这样会让我以后老想到你家来混饭的。”
老妈就笑得眼睛都看不见了,说:“来来,你每天来,大妈就每天给你做家常菜吃,我这可是很正宗的。”
华子建和老爹也是搭着说了起来,这四个人都是用上了地道的柳林话,让江可蕊和蒙铃听得很无语,两人对望了一下,江可蕊说:“蒙铃啊,看来这个地方就我们两个是外人了。”